关于转发《关于发布第二批新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补充指南方向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第二批新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补充指南方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择优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转制院所和企业积极申报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每个地区(系统)在一个方向上只能推荐一家,认真填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报告》,并于8月3日下班前,报送郑州市科技局计划处。联 系 人:张建敏联系电话:67180458电子信箱:kjjjhc@163.com 附件:关于发布第二批新建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补充指南方向的通知

郑州市科技局计划处

二○○九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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