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点支持符合《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二、申报创新资金项目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申请支持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5%;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三、创新资金不支持的项目与企业(一)不支持的项目: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并得到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 6.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7.《指南》中明确当年度不支持的项目。(二)不支持的企业 1、外商独资企业和中方拥有股权未超过50%的中外合资企业(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除外); 2、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等。四、支持方式 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和项目所处的不同阶段,创新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等不同类型的资助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一)无偿资助项目主要用于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3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有销售或仅有少量销售。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必须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不应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项目完成时要形成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在项目完成时实现合理的销售收入;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销售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必须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二)贷款贴息项目 主要用于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2009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08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申报的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2、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3、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4、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二年以上、三年之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贴息总额可按贷款有效期内发生贷款(近期完成投资额加上计划新增投资额中的贷款部分)的实际利息计算。五、申报程序(一)注册 未在创新基金网络系统注册企业可按下列程序进行注册: 1.登陆国家创新基金网站(http://www.innofund/.gov.cn),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上在线填写企业注册信息; 2.下载企业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并打印,法人代表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3.将企业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等原件、复印件一并送交服务机构(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进行认证; 4.服务机构审验合格后激活企业身份,企业完成注册。一经注册,原则上企业不得变更注册信息;(二)申报材料填写 登陆创新基金网站(www.innofund.gov.cn),企业用开通后的账号和密码登陆网络工作系统,填报申请资料。六、申报要求(一)书面申报材料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书面材料、相关附件、企业注册信息。 其中附件包括: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7年度、2008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一般创新项目需提供2008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内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各一份。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申报企业请认真阅读《指南》,并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 企业注册信息包括: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的复印件。(二)材料装订要求 1、网络打印出来的申报书,单独书籍式装订,一式三份。 2、网络打印出来的申报书、项目的相关附件材料和企业注册信息全套材料按照上述顺序一式三份,书籍式装订。 3、填写《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登记表》和《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附件登记表》《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发送电子文档至科技局高新处(kjjgxc@sina.com)。八、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九、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周伟 朱颜军 联系电话:67185359附件:一、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二、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登记表三、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附件登记表四、河南省中小创新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郑州市科技局
2009-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