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9年度全市科技统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市直部门,有关企业,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科技统计工作者,围绕全市科技工作重点和科技自主创新工程三年跨越式发展行动计划,加强科技统计,相继完成了国家科技部年度科技统计调查、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统计调查、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和科技开发贷款、市属科研院所、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第二次全国R&D资源清查摸底调查等大量科技统计调查及统计分析工作,积极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参谋服务,为各级政府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精确的统计分析。为了支持和鼓励科技统计工作者,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科技统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各县(市)区(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航空港区等)科技主管部门,市直有关部门,自主创新工程企业、承担重大科技专项的企业、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等。

    (二)先进个人:上述机构中具体从事科技统计工作的同志。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及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班子思想解放,作风扎实,为政清廉,重视科技统计工作;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能积极为领导决策科学化和科研、生产提供科技统计信息及统计分析服务;

    3、设有专职科技统计人员,且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4、承担有较多科技统计工作任务,且能按要求完成。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群众基础;

    2、热爱科技统计工作,业务素质好,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富有奉献精神,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3、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在科技统计工作方面成绩显著;

4、能按要求完成各项科技统计工作任务。

    三、评选要求

(一)先进集体评选,由市科技局会同有关部门推荐,研究决定。

(二)先进个人评选,由各单位推荐(详见附件1),并填写《郑州市科技统计先进个人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于2010年1月15日前报郑州市科技局计划处。

审批表和事迹材料均需打印(A4纸规格),加盖公章,事迹材料800~1000字左右。审批表格可登陆郑州科技港(http://zzkj.zhengzhou.gov.cn/)下载。

       联 系 人:张建敏          联系电话:67180458

附件:1.2009年度全市科技统计先进个人候选名额分配表

       2.郑州市科技统计先进个人审批表.doc

二○一○年一月六日

附件1

2009年度全市科技统计先进个人

候选名额分配表

序号

主管部门

先进个人

候选名额

备     注

15县(市)区

15

含高新区、经济区、航空港区,每单位1名

市直部门

8

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局、经委、环保局、农业局、卫生局等

重大科技项目单位

30

承担市、省、国家项目,且有较大统计工作量的单位

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0

市、省级中心且承担有统计任务的单位

科技局

20

有关处室及有统计任务的二级单位(含创新办)

其他承担科技统计任务的单位

5

如科技统计工作归我市负责的大学、科研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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