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87207/2010-00001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发布机构:惠济区财政局 | 关 键 词:下设机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0-06-08 | 发布日期:2010-06-0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主要职能: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审核支付采购资金;拟订区级政府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报区政府批准;审批政府采购方式并监督执行;确定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范围和内容,指定并监督检查公告政府采购信息的媒体;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监督、考核集中采购机构和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活动;受理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监督合同执行;处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投诉事宜;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以及评审专家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审批区直单位和镇(办)的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