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济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索 引 号:005287207/2010-00002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惠济区财政局关 键 词:组织,机构,财政,财政局,惠济区
文    号成文日期:2010-06-08发布日期:2010-06-08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惠济区财政局机构职能主要职能介绍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 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研究提出区与镇(街道)事权、支出责任、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建议 ,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政策性文件。
  (三)负责全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和区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年度财政决算草案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协同税务部门,根据区级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五)承担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责任;编制年度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汇总年度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财政票据。
  (六)承担全区财政国库管理责任。组织制定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区级政府采购预算并监督管理。
  (七)拟订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有关经费开支标准。
  (八)负责管理和监督镇(街道)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九)制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监督管理区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制定全区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负责管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区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十一)承担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
  (十二)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十三)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四)执行国家政府债务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地方性有关政策、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
  (十五)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六)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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