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县(市)区科技局:
为加快河南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建设和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实施意见》(豫政〔2010〕70号)和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按照《河南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省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评审认定一批河南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或试点),以推动全省产业集聚区的自主创新工作,引导带动有条件的产业集聚区走创新驱动的科学发展道路。按照《关于申报河南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通知》(豫自办[2010]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是省政府确定的产业集聚区。
二、申报条件
(一)集聚区建设总体目标明确,发展规划和总体建设方案科学可行,组织机构较为健全,建设有能够辐射产业集聚区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或科技企业孵化器,土地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加工度产业集聚度较高,或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具有特色,并具备良好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成果转化能力;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有研发中心的达到较高比例;
(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开展创新活动的比重较高;
(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经费支出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较高;
(五)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较高;
(六)产业集聚区全社会劳动生产率达到较高水平。
三、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填写《河南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申报书》(一式九份,见附件),报送当地科技部门,由地方科技部门统一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受理时间:9月19日前
受理地点: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 系 人:周伟 朱颜军
联系电话:0371-67185359
附件:1、河南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申报书.doc
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二O一O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