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保卫制度

  • 索引号:005252100/2016-0069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发布机构: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综合,应急管理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0-09-24
  • 发布日期:2010-09-28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安全保卫制度

    为切实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内部管理,增强全体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制止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处理重大紧急事项,维护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制订本制度,并适时补充完善。

    一、加强安全保卫教育,完善安全保卫措施。每年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防盗、消防、电器等设施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维护,严格操作规程。

    二、本委大门24小时值班。门卫有义务和责任对来往本委院内的人员、车辆进行询问、登记。

    三、共同关心安全保卫工作,个人贵重物品(包括现金等),不允许放在办公室内过夜,单位大额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小额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严防外来人员行窃等事故发生。

    四、重大节假日实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位,认真做好值班保卫工作,遇到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五、下班前必须相互督促关闭门窗,切断电源,杜绝隐患发生,如因失职造成公共财产损失,要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六、各处室负有保护单位及院内的公物、私人车辆等财产安全的责任,如发生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报告委办公室,出现严重问题的,相关处室及责任人将进行责任追究。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