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郑州市上市后备资源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补充郑州市上市后备资

源库的通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筛选原则

筛选境内外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按照境内、境外证券市场具有共性的一般上市条件和规则,筛选出一批符合产业政策、产品竞争力强、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增长潜力的企业补充到市上市后备资源库。

二、入选条件

(一)境内外主板、中小板

1、合法存续。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可以在近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

2、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企业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政策,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发展行业。

3、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企业主营业务突出,生产经营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优势,或核心技术在本领域具有领先与发展优势。

4、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近三年各项财务指标均符合上市要求,预测未来两年继续保持盈利和增长。

5、运作规范。企业股权结构清晰,具备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有上市规划。企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上市工作计划,预计可以在二年内上报境内首发申请材料或实现境外主板上市。

(二)境内外创业板(含科技板、自由板、OTCBB等板块)

1、合法存续。企业应当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或可以在近期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主业突出。企业应当主要经营一种业务,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

3、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两千万元;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符合自主创新企业及其他成长型创业企业条件。具体参考指标是:

(1)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具备持续快速增长的潜力;

(2)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企业科技人员与研发人员占员工的比重、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创新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在企业销售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

(3)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企业属于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技术或产品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项,拥有重要的发明专利及专有技术等;

(4)具有核心竞争力。企业具有较强的品牌优势、客户优势、渠道优势、与特许经营优势等核心竞争力,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开拓能力与创新能力,在细分领域中竞争优势明显。

5、运作规范。企业股权结构清晰,具备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有上市规划。企业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上市工作计划,且团队信心十足。

三、申报企业应准备的材料

申报2011年市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申报留续时均应准备以下材料:

1、郑州市上市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格附后)

2、郑州市上市后备企业简易财务指标(表格附后)

五、培育措施和扶持政策

对市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具体培育措施和扶持政策如下:

1、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鼓励企业上市的各种优惠政策;

2、募投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进行管理,在征地、项目审核、环评等方面优先办理;

3、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需要发改、国资、国土、财政、环保等有关部门解决的诸如募投项目、产权确认、土地、税收、环评等问题时,市直各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市政府办公厅实行重点督办,限时办结;

5、积极向商业银行推荐上市后备企业建设项目,引导信贷资金优先扶持市上市后备资源库的上市后备企业;

6、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

四、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

2010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送郑州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联系人: 魏鹏飞

    电话:67185359

电子信箱:kjjgxc@sina.com

附件下载.xls:(附件打开含表1、郑州市上市后备企业基本情况;表2、郑州市上市后备企业基本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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