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科〔2011〕8号各县(市)、区科技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局、郑东新区科技局、郑州港区科技局,驻郑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工作,现将推荐2011年度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的条件(一)推荐项目应是已通过科学技术评价(含成果鉴定、发明专利、行业审定等),并已进行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二)推荐项目应是2008年—2010年经市级以上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评价或取得发明专利证书、行业审定证书的科技成果,其推广应用一年以上。著作类项目必须出版发行满两年方可推荐。(三)项目第一完成单位应是在郑州市注册的法人单位。驻郑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推荐的应是与郑州市有关单位相结合、或在郑州市实施转化的项目。(四)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时,应按照《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项目形式审查注意事项》的要求对各推荐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在《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推荐单位意见”栏中详细说明推荐意见并签章。(五)实行限额推荐制度。驻郑大专院校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当年鉴定项目数量的50%;市级医疗卫生项目由市卫生局统一推荐;属其他类别的,同一个完成单位推荐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六)不符合要求及存在争议的项目不能推荐。二、推荐项目材料要求2011年郑州市科技进步奖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件申报同时进行的方式,请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一)网上申报:2011年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资料将利用申报系统实现网上填报和提交,请各单位根据帐号、密码登陆郑州技术交易网(www.zzjsjy.com)“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按照说明认真填写,扫描有关附件材料,并上传至网络服务器。帐号和密码由市科技局成果处统一分配。(二)报送材料包括:1.正文: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按照郑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要求进行填写并打印。2.附件:(1)科学技术评价证明:包括鉴定证书原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品种审定证书复印件、新药证书复印件或相应的技术证明材料;(2)应用证明:3-5家(原件,格式参照附件3);(3)成果登记证书(复印件,注: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需在申报奖励前补办登记手续);(4)完整的技术资料(指成果鉴定时的整套资料);(5)其它应附的材料。3.装订要求:将郑州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由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打印生成)与所有附件材料合订成册,分别胶装2套。请将上述资料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将推荐书第一页复印贴于档案袋上。三、推荐时间与材料送交地点 (一)网上填报及纸制件同步受理时间:2011年3月10日8:30--4月7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推荐材料送交地点: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南30米路东市科技局二楼办事大厅成果市场处。 联系电话:67185358 联 系 人:张新华 朱双建 四、其它事项请准备申报一等奖的项目按照《推荐郑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答辩演示文件制作规范》的要求及时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 附件:1.推荐项目形式审查注意事项 2.推荐郑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项目答辩演示文件制作规范 3.应用证明 4.郑州市科技进步奖网上申报系统使用说明通知及附件下载.doc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