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全市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科技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0年度科普统计工作,并下发了《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国科普工作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11〕87号)。为了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我市统计任务,市科技局制定了《2010年度郑州市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统筹安排,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  

张  旭    贾丽珍

联系电话: 67181456

电子信箱: zzkjjfgc@163.com

附件:1.2010年度郑州市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2.科普工作调查表.doc

                                                                 二○一一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1

2010年度郑州市科普统计工作实施方案

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

科普统计是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开展科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制定科普政策、实施科普工作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科普统计调查,可以及时掌握全省科普资源的发展概况,更好地监测全市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全市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包括两个方面:

第一,调查全市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网络建设等。

第二,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市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

二、科普统计的范围

本次统计范围包括县、市、区(以下简称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

调查的主要政府部门包括:

市级单位包括: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公安局等。

县级单位包括:县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文化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委、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林业局、县旅游局、县园林局、县气象局、县工会、县团委、县妇联、县公安局等。

三、科普统计工作的组织

市科普统计工作由市科技局牵头,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的统计工作。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牵头组织辖区内各部门、单位的科普统计工作。

四、科普统计工作的操作步骤

全市科普统计工作按市直部门、单位及县分级实施,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

1.市科技局负责市级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布置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所属县科技局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把本市所有调查表录入科普工作数据库,建立全市科普统计数据库;向省科技厅上报全市科普数据调查表和本市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

2.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及其直属机构的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向直属机构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部门、单位的所有调查表和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一份),报市科技局备查。

3.县科技局负责县级科普统计工作。包括:向同级县局单位布置科普统计工作,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将本县所有调查表和本县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一式二份)上报市科技局备查。

五、报表填写注意事项

(1)科普专职人员,指在统计年度中从事科普工作时间占其全部工作时间60%及以上的人员;科普创作人员,指专职从事科普作品创作的人员;注册科普志愿者,指按照一定程序在科协、共青团等组织以及科普志愿者注册机构注册登记,自愿参加科普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2)对于科普场馆部分的填报要求同去年。凡在“科普场地”报表中填写“科普场馆”数据的单位,均需把每个“科普场馆”单独填报一份报表,同时将本单位的其他相关数据填报为另一份报表,与“科普场馆”的报表同时上报,不需汇总。以XX市卫生局为例,原来只需填报一份包括该卫生局及其直属事业单位的报表。如果现在该卫生局下属有一科技馆,则应上报两份报表,一份为下属科技馆的统计数据,一份为该卫生局去除下属科技馆后的统计数据。两份报表的统计数据不应存在重合。如果下属有多个科普场馆,则每个科普场馆都需要单独填写一份报表。(科普场馆建筑面积:500平米以下的,不在此项统计范围内)。

(3)科普宣传车,包括科普大篷车以及其他专用于科普活动的车辆(在统计时一定要注意科普宣传专用车得专用性,借用或临时指派都不在统计范围内)。

(4)国际级科普教育基地,指由国家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中国科协命名的科普基地,如某单位同时获得两个牌子,只计1次。

(5)经费部分,所有单位均为万元,不要误填。(原来都是千元,因为经常出现误计的现象,所以这次统一改为万元).政府拨款中由本单位划转到其他单位的经费,由其他单位统计。

(6)科普期刊,不包括各类没有刊号及内部准印证的刊物。该项指标由期刊出版机构或含有期刊出版机构的单位填报。

六、调查表下载和数据上报

科普工作调查表可以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主页(http://www.istic.ac.cn)下载,也可以到科学技术部网站(http://www.most.cn/kxjspj/index.htm)中的科普统计栏目下载。

科普统计管理软件系统由科技部负责提供,下载地址同上。科普统计调查表由市科技局负责录入。

七、报送时间

请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科技局在2011年5月24日前将本部门、单位的电子化科普统计数据、所有调查表和所属调查单位目录清单报市科技局。

八、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市科技局对市同级部门、单位的数据和所属各县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上报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并应对本系统下属县级部门、单位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

县科技局对县同级部门、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本部门、单位填报数据负责。

九、其他应注意的事项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市科普统计工作是全国科普统计工作的组成部分,做好科普统计工作是法定工作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切实根据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各单位都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负责这项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全市科普统计工作按期圆满完成。

2.要做好部门间的协调工作。科普统计工作具有数据量大、协调面广等突出特点。要充分发挥各级科普联席会议及有关部门、单位的联动作用。各有关部门、单位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协调工作,保证统计工作不重不漏,不推不拖。

3.要做好统计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

    4.按科技部要求,请各扩权县(市)将调查表上报原所属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上报。

5.请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在2011年4月23日前,将负责科普统计工作的联络员名单报市科技局。

6.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县(市)区、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协调和把握科普统计的进度和工作质量,请及时将有关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工作经验等信息报送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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