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人选的通知

郑科〔2011〕29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工作,加强对科学技术成果的管理,确保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质量,按省科技厅《关于调整充实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精神,市科技局组织相关单位遴选符合条件的专家推荐到省科技厅,充实河南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审专家库。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具有系统、全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学科、领域)国内外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工作在科研、教学第一线,综合判断能力强,有较高的知名度。

(二)热爱祖国,热爱科技事业,讲原则、顾大局、守纪律,工作认真、治学严谨、公道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高的政策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科技贡献和成就突出,年龄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工作。45岁以下的专家、学科学术带头人及青年专家(归国留学人员,获博士、硕士学位者)以及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优先推荐。

二、推荐程序

各单位要采取基层推荐、综合比较、审查把关、集中报送的方法,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优秀专家认真进行筛选,经审查报送市科技局成果处。成果处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报省科技厅成果处。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一定要本着对全市科技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推荐上报候选专家名单。推荐时要考虑候选人的专业(学科、领域)分布和年龄、性别结构。

(二)要认真填写推荐表。推荐表中所列内容应逐项填写,不得空缺。其中,所学专业、现从事专业学科代码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填写,填写到二级学科(学科分类与代码详见郑州科技港http://zzkj.zhengzhou.gov.cn/或郑州技术交易网www.zzjsjy.com)。

(三)各单位对推荐表格核实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于5月25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电子版发送至成果处电子信箱:kjjcgc@126.com。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伟  张新华

联系电话:0371-67185358

电子信箱:kjjcgc@126.com

附件:1、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推荐表.doc
   2、学科分类与代码.doc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