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11年度省级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已经认定为省“创新型试点”企业,目前尚未被命名为“创新型企业”的企业。
二、评价指标
依据《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进行。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以考察企业发展对技术创新的依存程度为核心,主要指标包括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千名研究开发人员拥有授权发明专利量、新产品(工艺、服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全员劳动生产率以及创新组织与管理等内容。
三、组织实施
1.企业自评估。参加本次评价的企业填写《创新型企业自评估报告》(见附件2),准备证明附件,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
2.地方初审,推荐上报。
四、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有关企业在2011年9月16日前将纸质版《创新型企业自评估报告》及证明附件(分别装订成册)一式3份和《自评估报告》电子版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伟
电 话:67185359
电子信箱: kjjgxc@sina.com
<?xml:namespace prefix="st1"?>201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