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充申报2012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按照国家、河南省相关通知要求,现将2012年度国家创新基金项目补充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次补充申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类型为公共技术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一般创新项目根据省厅要求不再补充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

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已运行2年以上。

2、 面向中小企业开展的创新资源共享、专业技术及技术转移等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60%以上。

(1) 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上年度为不低于30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共享服务,服务场地在500㎡以上,设备种类不低于30种。

(2) 专业技术服务:具有不低于3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明确服务对象;上年度用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服务的运营费用不低于100万元;上年度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工艺改进等行为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成功案例不少于6项。

(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上年度促成技术转移成交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且上年度成功促成技术转移项目不少于3项。

3、具有明确的服务方向,持续性开展公共技术服务。对于再次申报补助资金项目的单位,要求服务类型及服务内容须与前次申报的项目相一致。

4、 具有开放的服务模式,有明确的中小企业服务对象群体,具有较好的服务基础和一定的服务能力。

5、具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服务团队,其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从业人员占60%以上。

支持内容:

1.     创新资源共享服务

(1)试验、检测、装备及设施共享服务;

(2)软件共享服务;

(3)专业技术数据共享服务。

2.     专业技术服务

(1)为中小企业技术研发、产业升级、产品及工艺设计、技术标准设立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相关服务;

(2)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开展专业技术咨询及培训。

3.     技术转移服务(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1)技术经纪与技术(产权)交易服务;

(2)根据企业技术需求提供的技术供需对接服务;

(3)与技术转移相关联的技术集成及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支持方式及用途:

补助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支出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已获得政府持续稳定用于公共技术服务专项资金保障的服务项目,不再重复支持。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

1、因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而发生的净支出(开展上述服务的总支出扣减政府补助等收入的余额);

2、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为中小企业降低收费标准而发生的收入减少;

3、为开展上述公共技术服务举办的非营利性活动发生的支出。

补助资金项目,纸质申报资料主要包括:

1、加盖服务机构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和企业注册信息表;

2、2012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申请书;

3、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复印件;

4、专职服务团队人员组成

序号

姓 名

年龄

职务/职称

学历

专业特长

所负责的业务

5、上年度公共技术服务专项审计报告;

除常规专项审计内容外,审计报告中需能体现企业营业总收入和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百分比),并列出开展公共技术服务支出、收入明细表。

6、其他相关附件(按照技术服务类型,提供相对应附件)

1、创新资源共享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1)  服务场地证明(场地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等)和设备清单;

(2)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被服务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使用的

设备名称

收费情况

⑶ 设备使用作业单(作业单要体现用户名称、联系方式、使用设备种类、使用计时、服务收费及成本支出等项内容,并加盖用户印章);

(4)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凭证或票据。

2、专业技术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服务内容

企业经营的产品和技术需求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专业技术服务相关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票据复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运营成本支出凭证或票据。

3、技术转移(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需提供附件包括:

⑴ 上年度被服务企业基本信息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转移技术的名称

完成技术交易额

⑵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从事技术转移服务(中介)合同或协议,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所涉及的资金支付凭证或票据复印件;

⑶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上年度促成技术交易的技术合同复印件;

⑷ 典型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支出凭证或票据。

项目申报流程:

1、企业注册:登陆http://www.innofund.gov.cn网站进行注册(注册类型选择补助项目)。

2、申报材料填写:登陆http://www.innofund.gov.cn网站,在线填写申报材料。

(二)重点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企业已承担过国家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企业成长性好。具体条件请登陆国家创新基金网站查阅。

重点创新项目需附2008、2009、2010、2011年企业的审计报告。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

申报系统打印的申报书书面材料、企业注册信息、相关附件。以上材料书籍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每份材料要求按申报书、企业注册信息(包括:①企业注册信息认证意见表;②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注册承诺书、企业注册信息表;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相关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并加入材料目录,书脊上必须要打上 “项目名称、河南省科技厅”。

其中相关附件包括:

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2008、2009、2010、2011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需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

②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请企业认真阅读《项目指南》,按相关领域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的附件或说明,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需提供2010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④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⑤留学人员投资(含独资和控股)创办的企业,须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⑥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定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⑦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 (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⑧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必须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需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申报资料及有关附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书籍装订,书脊必须有项目名称、河南省科技厅。同时将项目的电子申报资料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一站式”提交(http://www.innofund.gov.cn/)。

四、材料受理安排

项目受理截止时间:2012年5月21日

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陇海西路370号)

五、联系人

周  伟  67185359   

电子信箱:kjjgxc@sina.com

                                            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2012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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