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下发《关于开展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市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的服务、培育和管理,按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豫科〔2008〕79号)(见附件2),受省科技厅委托,市科技局于6至7月份对我市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
一、复核形式
1、企业对照《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对近两年开展的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进行自我审查和评价。
2、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示范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拟7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材料要求
填写《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企业自评表》(见附件3),并撰写自查报告书面材料。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近两年企业组织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成效;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的资金投入及其中的科研投入;企业实施的节能减排技改项目,开展的新技术、新工艺或新设备研制的科研攻关;企业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方面的新进展;与国内外相关的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合作情况;企业实现的节能降耗(节电、节煤、节水、节材、节地等)指标,减少污染物排放(废水、废气、废渣或其他废弃物)指标;企业通过实施或应用先进节能减排技术(项目)取得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企业在开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总结的经验及对上级部门的建议等等。
2、时间要求
<?xml:namespace prefix="st1"?>7月2日前将《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企业自评表》和自查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件报送至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
三、复核结果及管理
复核结果分为四类: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优秀和合格者,继续享受示范企业称号和相关优惠;基本合格者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整改,一年内提请省科技厅重新验收,验收合格继续享有称号,不合格则取消其称号,收回标牌;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称号,收回标牌。
联 系 人:史明全 鲁一富
联系电话:0371—67180456
电子邮箱:kjjsfc@163.com
地 址:工人路和陇海路口东南市科技局二楼办公大厅社会发展处
附件:1、郑州市省级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名单.doc
2、《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doc
3、《河南省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复核企业自评表》.doc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