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科〔2012〕51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有效期满规范性文件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2〕229号)精神,市科技局认真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发展形势,组织对2012年5月31日前由市科技局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30份规范性文件,其中保留继续适用的文件29份,废止的文件1份,具体文件清理情况附后。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