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掌握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研究制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现将高新技术企业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发给你们,请组织本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认真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范围:截止2012年6月全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
二、各高新技术企业应高度重视,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审核并汇总本地区企业填报信息,审核无误后,于<?xml:namespace prefix="st1"?>10月1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高新处工作邮箱。
三、联系人:冯新
电话:67185359
邮 箱:kjjgxc@sina.com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