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河南省2013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的技术领域

本年度创新资金重点支持的领域有:1、电子信息;2、生物医药;3、新材料;4、光机电一体化;5、环境与资源;6、新能源与高效节能;7、新能源汽车;8、现代农业。详细内容请登陆www.innofund.gov.cn,见《科技部关于发布2013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项目指南》)。《项目指南》也可在河南科技网(www.hnkjt.gov.cn)、河南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hncz.gov.cn)下载。

二、支持的对象

(一)申请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

2、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无知识产权纠纷;

4、符合《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高新技术企业后备企业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支持;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优先支持。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河南省内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不支持的对象

(一)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二)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三)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四)对社会或自然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

(五)《项目指南》中明确不支持的项目;

(六)以下单位不得申报2013年度省创新资金:

已承担2013年度省攻关计划;已承担201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承担2012年度省创新资金尚未验收;承担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尚未验收;承担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承担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承担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终止。

四、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创新资金项目分为创新项目、重点创新项目两类,具体要求如下:

(一)创新项目

1、无偿资助的创新项目,对技术创新产品在研究、开发及中试阶段的必要补助。申报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3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5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

(5)申报的项目,目前尚未形成销售规模;

(6)项目计划新增投资在1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确定,投资结构合理。在项目计划新增投资中,企业应有与申报地方资金、创新基金数额等额以上的自有资金匹配;一般情况下,企业申报资助数额应不大于企业的净资产数额。

项目执行期为两年,项目计划实现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满两年进行测算(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一类新药项目的执行期可以适当放宽至三年,药品项目完成时可以没有营业收入等经济指标,但应有明确的、可以考核的目标,如:受理通知书、临床批文、新药证书等,详见《项目指南》生物医药领域相关要求。

2、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支持产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需要中试或扩大规模,形成批量生产,银行已经给予贷款的项目。申报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的实收资本最低不少于30万元;

(2)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3)资产总额不高于8000万元;

(4)年营业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

(5)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一般在3000万元以下,资金来源基本确定,投资结构合理,项目执行期为三年以内(执行期从项目申报之日起计)。

2013年度贷款贴息项目以2012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3、根据中小企业发展的特点,按照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申报创新项目的企业划分为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初创期企业是指2011年12月1日以后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即成立时间在18个月以内)。成长期企业是指企业工商注册成立时间超过18个月的企业。

(二)重点创新项目

1、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00万元;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0万元;至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2、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2009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万元;

说明:(1)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12年度营业收入-2009年度营业收入)÷2009年度营业收入×100%。

(2)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2012年度营业收入-2011年度营业收入)÷2011年度营业收入×100%。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012年度净利润÷2012年度平均净资产×100%。

3、企业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4、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目优先支持。

(三)项目申报材料

1、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

2、经地市科技管理部门认证的注册资料;

3、相关附件:

(1)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最近两个财务年度的会计报表和相应的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复印件),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申报重点创新项目的企业应提供最近四个年度的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每页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或盖骑缝章)。初创期企业只应提供工商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2)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查新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申报贷款贴息的创新项目,企业应提供2012年1月1日起至项目申报之日止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对应的付息单据复印件。

(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限高新技术企业提供)。

(4)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应提供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

(5)归国留学人员投资创办的企业,应提供留学就读学校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投资资金证明或股权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或省级以上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留学身份的文件。

(6)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技术合同等。企业与技术持有单位合作的项目签订技术合同时,技术持有单位应是具有法人资质的单位。

(7)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它参考材料,如: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产品照片等。

(8)曾列入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企业,应提供有关的立项批准文件和验收结论证明。申报重点创新项目应附创新基金立项和验收结论证明。

五、申报流程

(一)注册

1、企业登录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http://www.innofund.gov.cn),在线注册;

2.企业下载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3.企业将注册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注册承诺书、注册信息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企业章程、验资报告等)送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认证。

(二)申报

1.企业按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科技部创新基金网站(http://www.innofund.gov.cn),选择申报项目栏目进行操作;

2.企业按照系统的详细提示,了解和明确操作要求;

3.企业填写申报材料。

    六、有关事项

(一)申报单位从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注册填报(http://www.innofund.gov.cn),并通过该系统生成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并按要求准备相关附件,书籍式装订成册。每套材料应包括申报书、企业注册资料(承诺书、信息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企业注册信息认证意见表、相关附件等。网上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将主要附件材料扫描后上传。

(二)申报单位填写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邮箱。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3年6月9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周伟

联系电话:67185359

信箱:kjjgxc@sina.com

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科技局二楼大厅高新处

附件:企业注册信息认证意见表.doc

     附件2:2013年度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郑州市科技局

二○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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