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5498794/2013-00001 | 主题分类:卫生、体育/医疗卫生/业务信息/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 | |
发布机构: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食品安全,监测,标准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3-07-10 | 发布日期:2013-07-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新成立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未来将重点在四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比如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加强人员的培训,加强素质的提高,同时最重要的要加强全国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和评估的网络建设,这方面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正在开展风险监测评估的体系建设。也就是说,根据任务和需求,在全国形成风险评估的网络,满足工作需要。
二是标准工作。首先,在今年年底完成标准的清理工作,2015年底完成整合工作,形成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接轨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其次是在标准工作中督促指导各个地方完成地方标准的清理工作。以前,各个部门、各个系统在地方制定了很多食品安全的地方标准,这些地方标准也存在着相应的问题,也需要进一步的清理,解决这些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再次是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的管理,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标准制定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标准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原则。最后,逐步调整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审评委员会,加强秘书处的能力建设。
三是风险监测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风险监测的网络,构建起覆盖全国城乡的风险监测技术网络,能够使其具备并且不断提高风险监测技术的能力。发挥技术支撑的作用,同时要加强对食源性疾病的管理,规范食源性疾病的报告、监测、调查以及救治等方面的工作,做好食源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四是风险评估工作。一要加强制定每年食品风险的评估优先计划、组织落实,对一些食品安全监管或社会关注的一些社会安全问题,及时开展优先评估,为食品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依据。另一方面,加强对于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的新品种以及食品相关产品的有关审查、安全性的审查、评审工作。最后是加强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包括食品安全相关的科普知识宣传及标准的解读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相关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