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豫科高[2013]3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0、2011、2012年度省创新资金立项且国家创新基金未立项的项目,执行期满后应进行验收。省创新资金、国家创新基金均立项的项目,按照国家创新基金监理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
二、验收内容
(一)项目计划进度执行情况;
(二)项目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三)项目资金落实与使用管理情况。
三、验收要求
(一)省创新资金项目实施期满后三个月内,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提出验收申请。
(二)承担省创新资金项目逾期不验收的单位不得申报新的科技项目。
四、验收材料
(一)《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验收表》(见附件)。 (二)项目总结报告,提纲如下:
1、项目实施情况及经济、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2、项目研究开发取得的成果情况;
3、项目资金到位、管理和支出情况;
4、项目实施期间企业成长情况;
5、创新资金对项目实施和企业发展带来的影响。
(三)可以证明项目的技术、经济、质量、资产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
1、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截至验收前一个月的当期财务报表、其他与项目相关的财务资料;
2、相关技术证明材料;
3、相关质量证明材料。
五、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组织项目验收材料,按原申报途径提出验收申请,并及时将验收材料一式一份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二)市科技局、财政局组织由技术、财务专家参加的验收组,进行现场考察,核实验收材料,并出具明确的验收意见。
(三)验收结论及其标准如下:
1、验收合格:财务验收合格,较好地完成项目申报书的各项指标。
2、验收基本合格:财务验收合格,项目基本完成申报书的各项指标。
3、验收不合格:财务验收不合格,或项目没有完成申报书规定的指标,且差距较大。
(四)项目验收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将项目正式验收材料一式两份,书籍式装订,报送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同时将验收材料电子文档发送至郑州市科技局高新处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伟
联系电话:0371-67185359
邮箱:kjjgxc@sina.com
<?xml:namespace prefix="st1"?>201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