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 引 号:416211581/2014-0000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中牟县环境保护局关 键 词: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4-01-10发布日期:2014-01-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水平,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目标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2014年我局强化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职责,从软件和硬件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加强部门自身建设,增强环保工作透明度,构建公正、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透明行政,有力地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按照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召开专题会议,目前还未接到公民申请信息公开事项。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进一步强化了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监察室负责监督考核,有关科室、部门负责提供公开信息,重大事项纳入局办公会议研究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公开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为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制定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规定了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所应担负的责任。为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确保准确一致发布政府信息,保证了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切实处理好政府信息公开和信息安全保密的关系。通过以上措施制度,我局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发布程序,加强了对局门户网站工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和管理。

(三)全面细化公开信息,强化主动公开职责。为进一步明确公开内容,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结合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制定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将公开信息内容、承办岗位、办理时限、依申请公开事项等纳入《指南》中,印发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认真落实,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有政务动态类信息,包括:最新文件、领导讲话、公告、工作动态、人事信息、年度工作等;业务管理类信息,包括: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审批、环境宣传与教育、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违法案件查处、环境保护办事指南、环境质量日报等;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政策解读等。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完全符合法定范围,内容完整,类别正确,公开时效符合时效要求。

(四)多种形式,多条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在主动公开的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信息公开专栏、广播、电视、报刊以及政务公开监察电子系统等多种媒体、多种途径,广泛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中牟县空气环境质量状况,将《中牟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牟县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上挂页面,开通了网上依申请公开窗口,及时主动公开应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环保行政许可过程中,依照相关要求,切实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周边居民依法公示环评内容。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环境监测和信访调处等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程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权限;告知当事人相关权限和义务。逐步完善网上办公系统,推行政务公开,将项目审批和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网上公示,保障群众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方便公众来我局办事,公开办理事项、流程、时限,指导公众办事。

为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我局还重新更新门户网站,健全网页内容,强化动态信息,进一步分类业务工作,细化工作职责,增加在线访谈、局长信箱、投诉举报、在线咨询等网上“政民”互动栏目,公开污染投诉、违纪举报电邮号码等。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氛围不够浓,部分工作人员的意识有待提高,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对环保信息公开的理解和参与还不够深,需要加大宣传和普及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得力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环境信息的梳理,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努力探索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继续落实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获取便捷性。

(三)努力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举办管理和操作培训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信息发布和考核通报工作,奖惩并举,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201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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