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 索引号:747414674/2014-00010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物价/业务信息/价费标准
  • 发布机构: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键词: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文号:牟发改价〔2014〕8号
  • 成文日期:2014-06-09
  • 发布日期:2014-06-13
  • 体裁:批复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高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批复

    县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关于提高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贯彻执行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郑价费【2013】6号)文件和《郑州市物价局、郑州市教育局、 财政局关于建立幼儿园餐费变动机制和规范餐费收支行为的通知》(郑价费【2011】20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家长委员会同意,现将我县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中牟县县城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中牟县百花路幼儿园、中牟县人民路幼儿园、中牟县青年路幼儿园、中牟县解放路幼儿园、中牟县东风路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期1140元;中牟县城东路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期750元。

    二、中牟县农村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农村准办园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期500元;市一级园、市二级园、市三级园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期660元。

    三、中牟县公办幼儿园餐费标准。县城公办幼儿园餐费标准为每生每天6元;农村公办幼儿园餐费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幼儿园餐费为代收费项目,必须单独记账,专款专用,不得盈利,此费用实行月初预收,月末按照幼儿入园实际天数,进行结算。并于次月10日前向家长公布餐费收支情况,接受家长监督,学期末将结余部分全部退还幼儿家长。

    四、各园在收费前,应到我委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五、此通知自2014年秋季开园时执行。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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