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涉及院校类项目及院士工作站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现将涉及高校、科研院所的普通公关、重点公关项目,产学研项目,院士工作站项目,统一组织结题验收,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按目标责任合同结题时间为2013年底前的项目。
    二、结题验收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附件1)、《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附件2)、《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同时提供项目结题要求的其它附件。
   (二)项目结题验收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经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7月底报送至市科技局2楼院校合作处(212房间),同时电子文档发至邮箱:zzyxhzc@126.com。
   (三)市科技局根据有关规定组织结题验收,对结题验收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出具相关证书。
   (四)对不按规定进行结题验收的项目,其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将被录入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责任主体不良信用管理数据库,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敏  张瑜
  联系电话:67174566   15037152127
  
附件: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报告.doc
   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
   郑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结题申请书.doc
   科技计划项目统计表(院校).doc
                                           院校合作处
                                        201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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