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郑科〔2014〕67号

各县(市、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为更好地落实《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郑科[2014]57号)要求,经研究,制定了《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方案

                                <?xml:namespace prefix="st1"?>2014年9月5日

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方案

根据《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办法(暂行)》要求,为圆满完成考核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各县(市、区)、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

二、考核内容及考核形式

考核内容包括本级科技投入情况、科技产出情况、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科技项目及企业管理情况、科普活动情况和党委政府重视程度。

(一)科技投入情况。 主要包括本级科学技术支出(预算数)占当年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比例、全社会R&D投入占GDP 比重、本级科学技术支出预算、企业研发经费加计扣除金额、“两金”落实情况等。

(二)科技产出情况。主要是指高新技术产业产值、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高新技术工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例及增速、技术合同成交额、万人专利申请数量、万人授权专利数量、万人授权发明专利数量、科技进步奖励获奖数量等。

(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主要是指认定的科技园区和产业集聚区数量、公共科技服务平台数量、产业技术创新研究院数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数量、孵化器在孵企业数量,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数量、院士工作站数量、市级以上科普教育基地数量等。

(四)科技项目及科技型企业培育情况。主要包括争取上级部门立项数量及资金额度、到期市级科技项目结题数量/结题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型企业数量,创新型企业数量,创新团队、领军人才数量,引进高层次人才数量等。

(五)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主要是指县(市、区)委、政府领导专题调研科技工作情况,制定出台的有关推进科技工作的政策文件,县(市、区)委、政府召开会议研究科技工作情况等。

考核分组进行。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金水区为一组,二七区、管城区、中原区、上街区、惠济区为一组,新郑市、荥阳市、新密市、登封市、中牟县为一组。

考核形式分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年度评先挂钩。

三、考核流程

   (一)自查申报

考核对象对照郑州市科技创新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自查填报;对在科技创新工作中采取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单独形成文字材料,随考核指标一并上报。时间要求:半年考核、年度考核分别在当年的 7月20日、下年的1月20日以前将考核表、工作总结和相关证明材料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

   (二)核实认定

成立郑州市科技创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郑州市科技创新考核工作的核实与认定。名单如下:

组 长:文广轩 党委书记 局长

副组长:乔英奎 党委委员 副局长

成 员:任 灿 党委委员 副局长

    许新明 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张道礼 党委委员

    朱凤臣 党委委员

    李大群 党委委员 副局长

    谢 辉 总工程师

    靳 蕾 总农艺师

        孔祥龙 副调研员

        刘先卿 副调研员

    郭 岩 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段西峰、陈军、王 旸、陈风伟、楚江华、贺军钊、张春季、李伟、赵阳、郭国平、杨荃、郝许峰等组成,乔英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郑州市科技创新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局有关处室及二级机构,核实考核材料的真实性,并根据材料情况进行评分,形成初步考核结果。

四、考核档次

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考核根据综合成绩按照分组分别进行排序,分优秀、良好、一般三个档次。

优秀档次:工作能够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快捷高效,能够争取国家及省里相关支持政策、资金、项目,及时出台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履职尽责、完成任务效果好,考核名次靠前。

良好档次:工作能够按要求配合落实,按时间节点完成交办任务,能够出台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履职尽责效果较好。

一般档次:工作不够积极主动,沟通联络渠道不畅,工作任务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没有按时出台切合实际的政策措施,履职尽责效果差,考核名次靠后。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单位要把本项工作列入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并上报本项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电话,定期进行研究、自查、督促,与市科技局保持沟通联络。

(二)精心组织

    考核是一项工作量大、涉及面大、时间性强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把握结点,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客观申报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申报。要明确具体人员负责申报工作,并按时间节点及时申报,逾期未报的视为无工作内容。考核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审核把关,对本单位上报材料真实性负全责。

                           

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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