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材料收集整理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行政部门,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二级机构:

按照市文明办《关于做好2014年创建全国城市测评材料收集审核报送工作的通知》(郑创文办〔2014〕8号)要求,为做好局系统材料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标数量

局系统涉及到的指标28个,其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个;“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12个;“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2个;“以城带乡,共建美丽乡村”2个;“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1个;“网络文明传播”5个;“市场监管、组织领导、城乡基层创建工作、荣誉称号”各一个。

二、材料要求

(一)排序要求

1.时间顺序: 2012年;2013年;2014年

2.级别顺序: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市直相关部门;各开发区、各县(市)区;办事处、社区。

3.类别顺序:⑴材料提交表;⑵目录;⑶总体概括性情况汇报;⑷文件;⑸工作安排(方案、计划);⑹相关制度;⑺通知;⑻信息(简报);⑼图片;⑽新闻报道;⑾奖励;⑿总结;⒀音像资料。

(二)内容要求

文字材料以原件为主,复印件为辅。图片材料用A4纸彩色打印或冲洗照片,每页最多两张照片,排版居中打印,并附有相应的文字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主题、背景、事由等基本要素。

(三)《测评材料提交表》

对照测评标准,每一测评小项单独填写一份《测评材料提交表》(见附件1)。结论性说明的填写:

1.属于数字类材料,结论为相应数字,同时提供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并注明数据来源;

2.属于文字类材料,要根据每一条测评标准提供结论及相关情况说明,结论性说明要注重表述准确、内容充实、结构合理、详实简明,字数在200—500字左右。

(四)总体概括性情况汇报

各单位根据每一条测评小项,报送1500字以上的总体概括性的情况汇报,对测评内容和测评标准进行总体上的说明。

三、责任分工

材料收集审核报送工作采取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区科技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一)市科技局成立创建文明城市材料组,人员由机关党委、计划处、法规处和专利局组成,办公地点设在局法规处。负责局系统文明创建所有材料的指导、审核、督导等工作。

(二)各县(市)区科技局将基础资料按照指标进行分类,于10月10日上午12时前报送给各指标的牵头部门。

(三)各牵头部门负责查找收集承担的测评指标材料,按照要求进行整理和汇总,在10月12日12时前向材料组报送。

(四)材料组对各牵头部门报送的材料逐条进行审核和评定。对形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退回牵头部门,由责任部门组织进行补充完善。

(五)对符合要求的指标材料,由局材料组报省会创建办材料督导组,督导组审核通过后,凭《省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材料审核报送正式材料通知书》,进行加盖印章、印刷和报送。

四、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将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材料工作的主管领导和材料员联系方式,于<?xml:namespace prefix="st1"?>10月8日下班前报材料组。

2.各牵头部门、局属各单位确定一名专人负责材料工作,人员名单于10月8日上午下班前报材料组。

3.对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报送材料工作,或态度敷衍、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将对涉及到的部门和单位进行系统内通报批评。市创建办将对未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的单位进行督查通报,并抄报市有关领导;通报两次的,属文明单位的,停发该单位文明奖1个月,三次以上的停发该单位文明奖1年。不是文明单位的,暂停1年文明单位申报资格。

4.材料组成员

计划处      李  贤  67180458   18603710029

机关党委    赵洪涛  67174066   13837195958

政策法规处  张  旭  67181456   13903830317

涂  敏  67177127   13333716073

    知识产权局  马培民  67180177   13333818346

科技系统文明创建交流群:392013207

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材料提交表》.doc

      2.报送材料《目录》格式.doc

      3.郑州市科技系统《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14年修订版)》材料责任分解表.doc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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