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建克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索 引 号:397863874/2014-0008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领导活动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关 键 词:综合,政务,领导,领导活动
文    号成文日期:2014-12-12发布日期:201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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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建克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述 职 述 廉 述 学 报 告荥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马建克

                2014年12月

 

     一年来,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全体组成人员、机关工作人员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圆满完成所分管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做以下总结:

    一、加强理论学习 提高思想认识

    今年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了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学习了党的群众工作的有关路线、方针和政策,《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党纪党规。学习了《宪法》、《代表法》、《组织法》等与人大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我尽量挤出时间多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学习,增强了自己的党性修养、党的理论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廉洁勤政理论知识;通过学习,始终把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作为自己的政治立场,把党章作为镜子,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了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勤政务实,不谋私利;通过学习,把所学的知识应用于人大工作实践,做好了自己所联系的工作;通过学习,使自己的政策业务水平、人大工作知识和组织领导能力得到了提高,为出色地完成好工作任务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积极参加人代会、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切实行使好人民赋予的职权。

始终坚持以“不负人民重托,实干干实,体现人民意志”为指导,积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会议上认真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向大会主席团提交审查报告,起草相关决议草案等。积极参与会议筹备工作,做到早介入,早安排,保证了人代会的顺利召开。积极参加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依法行使对“一府两院”监督权,认真听取公、检、法、司等部门工作和重大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正确行使职权,维护公平正义。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等进行了有效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二)法工委工作

    1、认真组织会议,落实审议意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于4 月份听取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6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配置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和残疾人就业情况的报告;10月份市民政局关于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常委会会议于3月份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交通设施设置、技防监控设施建设和解决市区停车难工作情况的报告;5月份听取和审议是安监煤炭局关于《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7月份分别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和侦监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份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为确保监督工作到位、准确,召开主任会议和常委会议前,法工委组织人大代表深入一线调研、视察,会后对常委会委员及代表在会议中提出的问题及时汇总,写出审议意见交有关部门办理, 并于年底进行了督查落实。

     2、工作监督方面。法工委和代表联络工委分别于5月份和9月份组织对市委提请的有关人员进行任前考试,市法院提请的人民陪审员进行任前考试。 

     3、配合做好全市中心工作。经常深入所包抓乡镇,督促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帮助其协调各方面关系,解决实际困难。搞好定位监督,组织人大代表对分包的重点工程做到按时督查,及时将工程进度、代表们的建议和意见汇总报市政府督查室。

     三、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格按照市委安排,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自身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边查边改,务求活动实效。根据市委安排,我兼任市教育实践活动第2督导组组长,对全市京城办、豫龙镇、乔楼镇三个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抓好三个单位各项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督导工作的实效性。根据市委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关于领导干部参加“十个一”活动的安排部署,我积极参与,在王村镇建立自己的联系点,带头深入村组,开展蹲点调研,撰写专题调研报告,为所联系点改进作风,服务群众作出指引。在分包困难户,联系企业,处理信访案件的矛盾工作任务,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

  四、严格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年来,我能按照中央省市有关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党的领导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制度保障。在廉政建设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市委、市纪委的具体安排,狠抓廉政责任制的落实,特别是在坚持“一岗双责”方面,能够硬起手腕,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对分管的单位和负责联系的单位,能坚持经常性教育,使其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警钟长鸣,牢固树立起“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思想,能够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并在思想上筑牢抵御腐败的道德防线。重视制度建设,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加强监督,努力做到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双重民主生活制度,把自己置于集体领导之下,虚心听取不同意见,讲团结、讲正气、讲工作、讲奉献。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五、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塑造良好形象

  领导干部身负重要职责,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既是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要求,也是领导干部人品人格的表现。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才能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才能真正负起廉政建设责任制所赋予的职责,才能对党风廉政建设起到带动作用,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五年来,我能够以身作则,做好表率,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1、管好自己。牢记“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古训。在廉政建设中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我坚持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特别是加强对中纪委《廉政准则》、《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和中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反复研读、认真记笔记、写好心得。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提出的“五个不准”、“五个严禁”、“四个严格控制”、“四个坚决制止”等廉洁自律规定,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敢于喊响“从我做起,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口号。时刻珍重自己的言行、人格和名誉,绝不干那些自轻自贱、与领导干部要求不相符的事情。始终牢记自己的责任和身份,不参加公款支付的高档消费娱乐,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也不在任何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兼职取酬。未参与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活动,未在任何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或奖金。坚持正确的权力观,把权力看成是责任,而不是组织对个人的补偿,是奉献而不是个人索取的工具。坚决做到不要求单位报销应由自己负担的费用,不利用自己的权利为个人或小团体谋取利益,也不接受单位或个人任何名目的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五年来,个人未收受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不乘坐超标车,也不用公务车辆办私事。家庭活动一律从简,不对外声张,不接受各种名目的礼品或礼金。个人生活简朴,从不使用高档办公用品,不在单位报支通讯费用和个人正常开支。去外地学习、考察、参观、开会,都轻车简从,尽量缩短在外时间,节约经费,更不借工作之便变相的公款旅游。做到淡泊名利,一心一意工作;廉洁自律,清清白白做人。个人未出国学习或旅游,家庭未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住房及乘坐公务用车均未超标准。同时,我切实增强组织观念,严守党内生活准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领导与群众、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坚决反对一切有损党的纪律和党的事业的言行,坚持遵守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2、管好家人。我经常提醒家人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不在家谈论工作上的事情,不在家议论工作上的同志,不准给亲朋好友说情办政策不允许的事情,更不准借用我的名义打招呼。明确家人“三个不接待”,即以谈工作为名的概不接待,工作上的事情一律单位谈;携带礼品礼金的概不接待,怎么带来的怎么带走;借用他人名义请托的概不接待,有事请让他人当面说。同时做好家中亲友的思想工作,请他们理解支持我的工作,也加强对我的监督。从未利用职权或职位上的便利为配偶就业、子女就学、从业提供便利。

  3、管好身边人。要求做到“四个不准”,即不准接受馈赠、不准接受请转交我的礼品礼金,不准接受吃请,不准用我的名义报支任何费用和为个人办事。在任职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身边人打着旗号以权谋私的行为。

  一年来,虽然为分管的工作付出了辛勤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市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律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但与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通过不断学习,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需要,与时俱进。尤其是注重理论和实际联系,用先进的理论来指导实际工作,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良好的习惯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及《廉政准则》,按照党章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严格要求家属、子女,严格要求身边的工作人员。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现金和有价证券的规定,认真执行禁止领导干部到企业报销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个人费用规定,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进一步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的呼声,关心人民的疾苦,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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