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局紧密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2014年民生十大实事任务分解的通知》(郑政办〔2014〕5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督查协调力度,圆满完成了我局所承担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任务
1.强力推进“煤改气”工程,减少城市用煤28.8万吨、烟尘排放288吨、二氧化硫排放1152吨、氮氧化物排放1728吨,努力改善市区及周边区域空气质量。市区和周边县(市、区)各完成80台和47台燃煤锅炉拆改任务。
2.严格黄标车限行规定,加大治理处罚力度;鼓励社会黄标车主动淘汰;淘汰营运黄标车1000辆新购清洁能源公交车500台。
二、完成情况
2014年,市区共拆改燃煤锅炉88台,超额完成任务;各县(市、区)47台燃煤锅炉提标改造任务全部完成。办理机动车环保标志100.7万个,检测车辆80.9万辆,初检达标率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