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295047/2015-00163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组织,机构,耕地保护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1-16 | 发布日期:2015-01-16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制定新增建设用地中农用地转用方案和补充耕地方案;
2、承担国家、省、市、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
3、负责承担市局下达的易地开发补充耕地任务,贯彻落实国家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
4、负责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
5、负责全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分和调整;
6、负责农用地转用的审查报批和监督检查;
7、指导监督全县土地整理、土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