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369/2015-000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政务,通知 | |
文 号:宣政〔2015〕4号 | 成文日期:2015-01-20 | 发布日期:2015-01-2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镇直各相关单位,机关各站办所:
《宣化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月20日
宣化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登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登办〔2015〕4号)文件要求,我镇结合实际,决定自2014年12月21日—2015年3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依法治理力度,持续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积极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防止和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成立组织
为确保宣化镇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下简称百日攻坚行动)的顺利实施,成立宣化镇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景晓明 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炎军 副书记
郑俊锋 人大常务副主席
王国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毛彦峰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东伟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安元昌 副镇长
刘志信 副镇长
高翔飞 副镇长
屈省战 副科级干部
尚宏伟 司法所长
陈中兴 工会主席
王耐玲 纪委专职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刘二超 副科级组织员
米晓娜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王慧远 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丁培林 维稳办专职副主任
李振勋 副科级干部
程现军 派出所所长
成 员:钟水权 屈宗杰 张彩丽 燕建平 王发强
冯超锋 米文广 郭珂珂 董跃卿 孙春见
梁殿卿 冯遂坛 申一博 王延霞 景彦明
刘 芳 景占杰 梁来有 徐学仁 孙超峰
刘晓辉 梁建静 王俊杰 各村支书、村委主任
百日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对全镇百日攻坚行动的协调、督导、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攻坚领域
全镇所有区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对煤矿、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电力、旅游等行业领域实施攻坚,对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问题进行重点攻坚。
四、攻坚内容
主要是对各行业领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综合整治。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方面。重点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方面。重点检查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及检测检验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三)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四)打非治违情况。重点是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油气管道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烟花爆竹旺季专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治理、建筑施工安全整治和道路交通安全三年中和整治等情况,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五)安全投入方面。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单位经济预算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面。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七)应急管理方面。重点检查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印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八)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制度落实、监管责任落实、制定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等政策措施、实施安全许可制度、建设长效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五、攻坚重点
(一)煤矿及相关特种设备。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企业所有煤矿的监管,落实煤矿“双七条”规定的贯彻情况,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对煤矿井下“六大系统”建设、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治理、防突措施、防治水、“一通三防”、图纸管理、安全标准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大排查大治理,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超能力组织生产等非法违法违规行为;做好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检验工作。
分管领导:高翔飞
牵头单位:煤炭科
配合单位:煤管站 国土所
(二)道路交通。重点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公交客运安全监管,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等非营运车辆载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批准路线行驶等非法违法行为。
分管领导:郑俊锋
牵头单位:公路站
配合单位:派出所 交警队
(三)建筑施工及相关特种设备。严厉打击逃避主管部门监管、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因拆迁非法盖房等行为,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建房的指导;深入整治基坑、高大模版、脚手架、其中机械、防范坍塌、高空坠落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做好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检验工作。
分管领导:安元昌 米晓娜 李振勋
牵头单位:村镇规划管理办 查违办
配合单位:国土所 派出所
(四)消防。重点落实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一步强化超市、旅社、酒店、KTV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强化对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多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严厉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行为。
分管领导:马炎军 丁培林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配合单位:派出所
(五)非煤矿山、工业企业及相关特种设备。重点是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及其整顿关闭情况;露天矿山采石场和排土场防坍塌专项整治情况;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图纸不全或不准而从事生产的行为,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超层越界开采的行为。落实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做好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及检验工作。
分管领导:毛彦峰
牵头单位:工业办
配合单位:国土所 派出所 供电所
(六)危险化学品。重点落实危化品安全整治情况,强化危化品销售有关规章制度,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现象。
分管领导:毛彦峰
牵头单位:工业办
配合单位:安监所
(七)烟花爆竹。从严整顿烟花爆竹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各个环节,坚决打击非法储存、非法运输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无证运输车辆,严厉打击不按规定布点、不按规定网点销售的行为。
分管领导:王慧远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配合单位:安监所 派出所
(八)学校。重点是抓好校车、校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校舍危房改造、校车动态监控系统及校车驾驶人员管理制度等情况;做好防拥挤踩踏等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分管领导:刘志信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配合单位:中心学校
(九)旅游。重点要加强对各旅游景点场所内的检查,对不能保证旅游安全的景点要坚决停止开放;强化对景区车辆、游乐设施特种设备的检修工作,确保安全运营;加强对景区食品卫生消防的监督检查,严防集体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
分管领导:刘志信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配合单位:安监所 派出所
(十)电力。重点是做好电力建设工程设施安全、供电安全和应急保障等;加大对工业、民用、公共场所供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
联系领导:毛彦峰
牵头单位:供电所
另外,镇卫生院、农办等站办也要结合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特点,认真开展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治理隐患,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六、攻坚步骤
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双排查机制,镇攻坚行动办公室统一组织、牵头单位分头实施、具体负责,各二、三级网格长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对本网格内的隐患排查及协调处理。全镇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12月21日至2015年1月28日)。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各牵头领导对百日攻坚行动迅速部署,召开动员会,确保思想高度重视,方案细致周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具体扎实,迅速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摸检查,真正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工作台帐,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企业自查自纠自改贯穿行动整个过程,各牵头单位每周二下午5点前向攻坚行动办公室报送上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
(二)综合整治阶段(1月28日至3月21日)。各牵头单位要对照台帐,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研究分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综合整治整改,逐项消号落实。各牵头单位每周二下午5点前向镇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周隐患整治整改情况。
(三)总结深化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各牵头单位要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进行全面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实行分包或分管制度,落实“一岗双责”和“党政同责”,结合现有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统筹协调、全面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的领导,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宣传教育。此次行动要把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始终贯穿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的全过程。要结合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贯彻要求及不同行业职业特点,把有关法律法规及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出行、防中毒、防践踏等基本安全知识,深入机关、企业、学校、村组、家庭等,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宣传贯彻,及时纠正、制止、劝导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经营主体的遵法守法意识。利用镇有线电视插转台、简报等形式,深度宣传安全生产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安全生产执法指令不执行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予以停产、取缔。
(三)扎实排查整治。各牵头单位要以对安全隐患问题“零容忍”的态度,要利用安全生产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治理要与网格化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网格效能,坚持条块融合,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横到边、纵到底。镇百日攻坚领导小组要重点查看各分管领导、牵头单位思想上是否重视安全生产,查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查看安全生产监管制度是否健全,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否深入有效,查看大整治行动安排部署是否到位,查看安全隐患是否排查彻底,查看已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查看非法违法行为是否依法处理,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各牵头单位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全部建立台账、列出清单,按照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即知即改的原则,逐一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按时销号落实。
(四)加大执法力度。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和联动,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重点企业,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火工品等措施,该罚的罚,该停的停,该关的关;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及应急措施,隐患销案后方可恢复生产和经营;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要严格进行处罚和打击,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督促检查。为确保百日攻坚行动取得实效,镇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明察暗访、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相结合和“四不两直”的督查检查方式,全程跟踪督促检查。在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各牵头单位要加大攻坚力度,对排除出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要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全镇攻坚行动有力有序开展。
(六)加强信息上报。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按时报送工作情况及情况统计表,镇百日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对全镇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上报。对于没有按照要求上报的单位,要按照责任追究的要求,追究单位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严格责任追究。凡是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视程度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工作进展缓慢、工作成效不明显,信息报送不及时的,要对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警示;凡是因安全生产综合整治不彻底、走过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是攻坚行动期间未认真履行检查整治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