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关于李韶光同志晋升九级职员的请示

索 引 号:005303211/2015-0003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物管理局关 键 词:其他,职级晋升
文    号:登文物字〔2015〕10号成文日期:2015-01-22发布日期:2015-01-23
体    裁:请示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关于李韶光同志晋升九级职员的请示

登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嵩阳书院文物管理所李韶光同志符合晋升九级职员条件,经研究同意,现申请李韶光同志任登封市嵩阳书院文物管理所九级职员。

妥否,请批示。

 

2015年1月22日

 (联系人: 邢晓静         联系电话:0371—62872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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