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3086/2015-0001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登交〔2015〕13号 | 成文日期:2015-01-28 | 发布日期:2015-01-2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交〔2015〕13号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2015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
工作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2015年春运自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春运工作的通知》(郑交安〔2015〕12号)精神,切实抓好春运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的领导,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登封市交通运输局春运期间安全生 产工作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甄少杰
常务副组长:冯经纬
执行副组长:李宗传
副 组 长:赵效安 李建民 李红霞 马志超
李文印
成 员:吕少卿 吴学斌 弋世卿 常会峰
范存杰 吴晓博 刘伟利 陈杨虎
李武彪 赵大军 王正奇 赵建伟
陈云亮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安全科,李宗传(兼)任办公室主任,刘伟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活动日常工作。
二、工作内容
1.道路运输安全工作
以客运车、旅游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为重点,集中治理“三超一疲劳”专项治理情况;“三关一监督”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制定春运交通运输应急工作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客运站是否做到上车行包逢包必检,出站客车逢车必检,严禁乘客携带烟花爆竹等违禁物品进站上车;是否配备足额驾驶员,长途客车驾驶员强制休息制度是否落实;是否落实GPS监控值班制度等。
2.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登封市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驾驶人员、装卸人员和押运人员的资质是否有效;运输工具安全技术状况以及有关安全警示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规范要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要求进行载运等。
3.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落实白沙湖库区水域旅游船的现场安全监管;是否严格禁止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冒险航行;是否督促当地政府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有超载、不戴救生衣乘船等现象。
4.在建工程安全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无视工程安全和质量而赶工期的行为是否存在;是否深入开展预防坍塌事故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冬季用火用电及火爆品的使用管理是否列入安全管理重点;施工企业资质是否齐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否经过了岗前培训等。
5.公路保通安全工作
重点检查是否做好抗冰除雪设施设备和物资储备落实工作;是否加强道路的检查、巡查;是否完善危险路段、危桥标志等。
6.冬季消防安全工作
结合正在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重点检查场站、出租房屋等专项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是否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是否完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建立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针对春运期间安全生产的特殊性,成立组织,制订安全检查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领导干部要深入企业、基层和现场,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车船、重点工程进行分包。督促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
2.严格履行职责,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平稳
各单位检查人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用足执法手段和强制措施,加大督促查办力度,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即: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整改没有效果不放过,重点解决以往“发现不了”、“处置不了”、“管不住”的突出问题,确保安全检查取得实效。
3.加强带班值守,保持信息沟通渠道畅通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春运期间的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要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和事故险情,要依据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告信息。各单位于2月3日、3月16日前分别把将工作方案及活动总结报局安全科。联系人:宋晓鹏 电话:56515119邮箱:dfjtysjaqk@126.com
2015年1月28日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