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职责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贯彻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促进全市就业、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事业、社保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转安置、公务员综合管理、农民工工作综合政策规划、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引进国外智力等工作、管理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全局共设25个局属单位。
二、预算情况说明: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4年总收入56026.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26.30万元;总支出5602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10.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08.56万元。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含局机关及所属单位):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712.61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全局公车为240辆,未新购置车辆,比2013年决算的767.54万元减少54.92万元。减少7.71%。
2.公务接待费8.73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全年接待154次,共计1392人,比去年的28.38万元减少19.65万元,减少225.09%。
3.因公出国(境)费决算13.02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出国人数2人,因物价上涨等因素费用比去年的9.17万元增加3.85万元。
2014年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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