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6247592/2015-00006 |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业务信息/国有资产产权管理 | |
发布机构:郑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国企,国有,企业 | |
文 号:郑国资〔2015〕17号 | 成文日期:2015-01-28 | 发布日期:2015-01-30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力度,规范我市市管企业采购行为,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豫政〔2009〕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建郑州国企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司名称
郑州国企采购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服务中心)。
二、公司性质
采购服务中心为国有独资公司。
三、注册资本及来源
采购服务中心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由市国资委拨付。
四、经营范围
企业采购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会展服务。
五、公司的运作及管理
采购服务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有关规定组建并规范运作,建立完善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由郑州市国资委履行政府出资人职责,隶属于郑州市国资委管理。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