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56/2015-00053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土地/业务信息/土地出让结果公开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土地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2-03 | 发布日期:2015-02-0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5〔002〕
根据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的申请,依法对登封市大冶镇弋湾村东南部、大平矿区路桥西土地用地情况进行审核,现将土地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表)。若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等有异议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登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予登记注册。
联系人:登封市国土资源局地籍测绘管理科 杨秋红
联系电话:62887192
登封市国土资源
2015年2月3日
单位(个人)名称 | 单位(个人)地址 | 土 地 坐 落 | 土地权属性质 | 土地用途 | 土 地 面 积 | 备注 |
登封市大冶镇人民政府 | 登封市大冶镇香山街17号 | 登封市大冶镇弋湾村东南部、大平矿区路桥西 | 国有 划拨 | 公共设施用地 | 8346.99平方米 | 1.登政土【2014】49号批复 2、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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