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60237203/2015-0002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重要会议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上街区物价检查所 | 关 键 词:春节,市场价格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2-05 | 发布日期:2015-02-0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检测。对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交通运输及旅游等价格进行重点监测,对可能引发市场价格变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预报,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做到发生异常价格波动或突发性问题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二是积极开展价格政策宣传和引导。采用事先提醒告诫、市场巡查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耐心向各经营单位和商户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告诫各经营者要诚实守信,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意识,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保持价格稳定。
三是加强市场巡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涨价、乱收费、哄抬物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情节严重、屡查屡犯、社会影响恶劣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证检查的扎实有效。
四是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认真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保证“12358”价格投诉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和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和价格纠纷,做到“热情受理、快速办理、妥善处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