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37X/2015-00082 | 主题分类:国土资源、能源/矿产/业务信息/地质资料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国土资源局 | 关 键 词:矿产,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2-06 | 发布日期:2015-02-0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荥阳市地貌特征和地质灾害特点
地貌特征:荥阳市处于豫东平原和豫西黄土丘陵的过渡地带,南、西、北三面为低山丘陵环绕,中间为冲洪积平原。总地势由南西向北东倾斜,坡度变化较大。根据荥阳地貌成因和地貌形态,区域内分为侵蚀剥蚀残山、黄土丘陵岗地、山前冲洪积平原三种地貌类型。
南部地区以古生界寒武、奥陶系碳酸盐岩类为主,零星紫红色砂岩地区,多为第四系松散层覆盖。矿区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地貌破坏严重,剧烈的人类工程活动诱发了大量地质灾害。其中东部(刘河-崔庙-贾峪),地质灾害类型以地面塌陷、滑坡、矿渣堆积型泥石流隐患为主。
西、北部地区,为底山及黄土丘陵。沟谷发育,坡角延于直立状,组成岩性为第四系黄土。自然因素诱发地质灾害在区域内分布数量也较大。地域分布上以北部、西部黄土丘陵、冲沟区为主,主要地质灾害类型为黄土崩塌、滑坡;其次为黄土湿陷,相对于主采矿区而言,北部崩塌、滑坡分布区人口更为集中,灾害突发性更强,虽规模小而危害极大(高山-汜水-王村-高村-广武)。
地质灾害特点:(一)地质灾害种类多。《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限定的6种突发性地质灾害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在本区均有分布;(二)分布范围广、突发性强、危害大。全区所有乡镇均发育有地质灾害,且多属突发性较强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另外,地面塌陷在矿区广泛分布,已造成大量房屋开裂,形成极大安全隐患;(三)各类地质灾害分布的地域特征明显。北中部黄土丘陵区以黄土崩塌、滑坡为主,南部以崩塌、地面塌陷为主,且与成矿带和矿点分布特征高度一致,主要分布在刘河-崔庙-贾峪一条线地段;(四)受地质地貌局限及人民生活习惯的影响,崩塌为造成灾害的主要灾种,且分布全区。
二、2013年度我市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
2013年全市共排查出地质灾害隐患点109处,主要分布在我市的南、西、北部地区,共涉及10个乡镇,109个行政村,威胁人员达20916人,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1580套,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109套。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开展顺利效果明显,全年汛期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3次。由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2013年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伤亡事故。
三、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的特点和发展的趋势
汛期即将来临,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2014年我国降水偏多的范围将大于2013年同期,主要多雨带位于长江中游沿江、江汉、江淮、黄淮、华北南部和西北东部地区,部分地区将出现暴雨洪涝;登陆的热带气旋个数接近常年,夏季后期到秋季中期为热带气旋影响集中时期。全市10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随时都有发生灾害的可能。
四、201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的主要区域及责任单位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分布及其致灾因素及降雨趋势的预测,确定贾峪镇、崔庙镇、刘河镇、汜水镇、高山镇、乔楼镇、广武镇、城关乡、高村乡、索河街道办事处、环翠峪风景区均为今年我市汛期地质灾害的防灾重点区域,预防的灾种主要为山体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其重点防灾的隐患区段有:
(一) 汜水-广武危险地段
责任单位:汜水镇人民政府、王村镇人民政府、高村乡人民政府、广武镇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北部黄土丘陵以崩滑为主的重点防治区。行政范围系汜水镇、王村镇、高村乡及广武镇一带,面积约166Km2。该地段突出特征是:黄土崩塌、滑坡特别发育,且规模大、危险性强、致灾后果十分严重。黄河流经该段,河王水库、唐岗水库也位于该段,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西气东输工程、连霍高速公路、陇海铁路等重点工程和交通枢纽于该地段通过,该地段是集聚国家重要交通、运输、管道输送、水利设施等的重要地段。
(二)刘河-贾峪危险地段
责任单位:刘河镇人民政府、崔庙镇人民政府、贾峪镇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西南部环山丘陵以地面塌陷及崩滑为主的重点防治区。行政区域系刘河镇、崔庙镇、贾峪镇一带,面积约155Km2。其突出特征为,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和采石厂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十分发育,且规模大、危害范围广。该地段是我市重要经济带,厂矿企业众多,人口密集,王河水库、三仙庙水库、寺河水库,S232省道、地方铁路,均位于该地段。
(三)环翠峪危险地段
责任单位:环翠峪管委
该地段为西部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重点防治区。行政区域系环翠峪风景区管委会,面积12Km2。我市最高山峰卧龙台特别是天堂山山体崩塌隐患点位于该地区,山势雄伟,山高谷深,崩塌、滑坡、泥石流十分发育。
(四)高山-乔楼危险地段
责任单位:高山镇人民政府、城关乡人民政府、乔楼镇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南部低山及黄土丘陵以崩滑为主的重点防治区。行政区域系高山镇、城关乡、乔楼镇一带,面积130Km2。该地段突出特征是:黄土崩塌、滑坡特别发育,且规模大、危险性强,致灾后果十分严重。村、镇较密集,人口相对较多,丁店水库、楚楼水库皆位于该段,310国道、陇海铁路、郑西铁路客运专线在此通过。
(五)索河-豫龙危险地段
责任单位:索河街道办事处、京城路街道办事处、豫龙镇人民政府
该地段为中部岗丘、倾斜平原以崩塌、滑坡为主的次重点防治区。行政区域系索河街道办事处、京城路街道办事处、豫龙镇一带,面积40Km2。崩塌、滑坡较为发育,地裂缝次之。该地段位于我市中部,厂矿村镇众多,人口密集,310国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西气东输工程、西南绕城高速公路、郑西铁路客运专线从该段通过。
(六)煤矿、铝土矿等矿区地面塌陷
责任单位:地下采矿的采矿权人和矿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全市地下开采的煤矿、铝土矿等,形成了大面积采空区,导致采空区及其周边一定范围内产生地面塌陷,大片土地和地下含水层遭到毁坏、工程设施和居民房屋受损,危害严重。
我市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灾点多、分布广。除以上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外,煤矿、铝土矿、采石场等矿区地面塌陷、崩塌;山区丘陵区居民点,学校周围和旅游景区附近的崩塌、滑坡;公路、铁路沿线两侧不稳定斜坡以及河流、水库沿岸的地质灾害隐患都是重点防治对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铁路、旅游和文物、教体、矿山、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管等部门,郑煤集团、鹤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中国铝业公司矿业公司等国有重点矿山企业以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均负有防治责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同时还要注意发现并防治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五、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我市总地势由南西向北东倾斜,地势高差导致年降水量分布不均,汛期一般出现在6-9月。依据我市气候特点,全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7、8、9四个月。
六、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2014年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人为本”和“预防为主”的原则,时间上以汛期为重点,地域上以山地丘陵区、矿区等地质灾害易发区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和预警,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和培训,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一)加强领导,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地质灾害重点乡镇、街道要与村民自治组织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要实行乡镇、街道办事处领导包片和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包点,企业、厂矿、学校共同参与的办法,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责任和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人,做到“责任明确、隐患清楚、巡查到位、监测有效、预警及时”。
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具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抓好工作部署和督促检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铁路、旅游和文物、教体、矿山、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管、电力、通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和防范治理工作。矿山企业和公路、铁路、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施工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做好采矿和工程建设等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防治。
(二)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水务、交通运输、旅游和文物、教体和矿山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务必于2014年6月1日前对本辖区、本部门领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居民点及中小学校周边、铁路公路沿线、开采强度大的各类矿山、重大工程建设地点等要作为重点排查的对象。要建立健全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区、隐患点的档案资料,逐一编制防灾预案。要认真制定本辖区、本部门2014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与排查出的情况、重要地质灾害危险区防灾预案(含电子版)一并报荥阳市国土资源局(508室)备案。
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的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对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应配套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从源头上杜绝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
(三)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村、组要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形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把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日常监测、预警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要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到受地质灾害威胁的每个单位、每个学校、每一户村民手中。要积极购置、安装和使用地质灾害简易监测器材,提高监测效率。
(四)认真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地质灾害多发期,各乡镇、街道及市有关部门对汛期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务必高度重视,要全面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努力避免或尽可能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1.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在6月-9月,市国土资源局、气象局要做好全市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市电视台和手机短消息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要开展本辖区的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及时在当地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同时利用新闻媒体、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有关领导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防治责任人采取措施,及时做好监测和防范工作。
2.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郑政办〔2009〕5号),做好突发地质灾害信息报告工作。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的,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各乡镇、街道及辖区国土资源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组织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和月报工作。报告内容: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出现的地点、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防范措施及防治工作建议。对尚未造成灾害的险情,还应包括威胁对象、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失踪人数及直接经济损失。报告时间:市国土资源局接到当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并在1小时内报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接到当地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并在4小时内报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同时报告省国土资源厅。
3.汛期值班。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工作,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地质灾害信息畅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值班电话务必于5月31日前报市国土资源局,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值班电话,白天(工作日):64652117;夜间及节假日:64652001。市政府将不定期组织检查或抽查值班执行情况。
4.地质灾害巡查。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村民自治组织和有关单位、企业,要密切关注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对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要迅速向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旅游和文物、教体、矿山、安全生产和煤炭监管等部门,要认真组织做好相关区域的地质灾害巡查工作,发现地质灾害灾情或险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指导和监督。
(五)强化突发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地质灾害易发区的乡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和应急队伍,积极建设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平台,组织应急演练,从人员、物资装备、资金、通讯等方面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准备。对稳定性差、险情重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包括监测预警、人员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防灾预案。一旦突发地质灾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相应的应急工作,避免或者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区域或地段,当地乡镇、街道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并予以公告。地质灾害危险区边界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已损坏的警示标志要及时更新,对居住在危险区内的人员要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地质灾害危险区内,要禁止爆破、削坡、进行工程建设以及从事其他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做好地质灾害治理或避让工作
各乡镇、街道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采取工程治理或者搬迁避让措施,保证地质灾害危险区内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按照“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对自然因素造成的险情重、危害公共安全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治理或者搬迁避让;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七)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培训
乡镇、街道及其国土资源所等有关部门,要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知识培训,使基层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做到“四应知”(即:应知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情况和威胁范围,应知群众避险场所和转移路线,应知险情灾情报告程序和办法,应知灾害点的监测时间和次数)和“四应会”(即:应会识别地质灾害发生前兆,应会使用简易监测方法,应会对监测数据记录分析和初步判断,应会指导防治和应急处置),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知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