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97863874/2015-00152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政策法规/规章 | |
| 发布机构:荥阳市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金融 | |
| 文 号:荥政文〔2015〕23号 | 成文日期:2015-02-09 | 发布日期:2015-02-09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荥阳市中小企业互助基金贷款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中小企业的发展,解决更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经研究,决定成立荥阳市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管理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 任: 滕 飞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 张宏伟 副市长
成 员: 高俊卿 市金融办主任
蒋绍斌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王明武 市财政局副局长
禹海水 市发展改革委服务业管理办公室主任
靳崇阳 市科工委工会主席
曹海林 人行荥阳市支行副行长
柴顺青 河南银监局荥阳办事处副主任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办公室主任由高俊卿兼任。办公室负责管理委员会日常事务,负责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和工作对接,开展绩效考评工作。
1.市财政局负责政府铺底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审核和拨付,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市科工委、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展改革委负责本部门和产业集聚区及各乡镇、街道报送的企业的筛选、推荐、认定工作。
3.人行荥阳市支行、河南银监局荥阳办事处负责金融机构在开展助保金贷款业务过程中的合规工作。
荥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