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7088261X/2015-0048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石道乡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人事任免 | |
| 文 号:石政发〔2015〕10号 | 成文日期:2015-02-09 | 发布日期:2015-02-09 |
| 体 裁:请示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石道乡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聘用冯亚超同志为管理九级工作人员的请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管理九级岗位有21个,现已聘用7人,空缺14人。兹有冯亚超同志,于2013年2月到我乡工作。该同志进入单位以来,能自觉做到遵章守制,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工作一惯认真负责,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鉴于其在工作上的优良表现,符合管理九级工作人员申报条件,特此申报。
2015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