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节前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34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机关党委关 键 词: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文    号:郑东机文〔2015〕1号成文日期:2015-02-09发布日期:2015-02-09
体    裁:通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节前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机关各党支部(总支):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通知》(郑办〔2014〕37号)。2015年1月12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吴天君同志率先垂范,带头参加了市委常委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提出: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党员意识,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一名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基层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如实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和帮助,切实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起来、规范起来,不断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和市委领导指示精神,现就2015年春节前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握主题

组织基层党支部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以“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为主题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增强群众观念、弘扬优良作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针对个人廉洁自律申报事项作以说明,对照“四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等逐一对照反思、深挖思想根源,认真接受评议。

二、组织形式

各单位纪检和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组织要统筹安排,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灵活掌握,党员人数少的支部可合并进行)。

三、参加人员

支部全体党员,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基层党委、党总支派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以加强对支部生活会的指导和把关。

四、时间安排

本次各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2015年春节前召开。

五、有关要求

1.严格要求,进一步规范党员组织关系。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组织要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在党员领导干部工作调动以后,及时提醒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新的工作单位党组织应及时把他们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

2.周密安排,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各基层党支部在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要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委主要领导讲话及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提前将会议的主要内容、时间及地点通知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以便领导干部能够充分做好准备,并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

3.严格程序,确保组织生活会质量。各单位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工作指导,确保各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程序、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按照四个程序进行。一是开展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和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把自己摆进去,首先开展自我批评,其他党员逐个进行自我批评,找不足、查原因、明方向。自我批评要勇于揭短亮丑,不遮掩问题、回避矛盾,防止和纠正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二是开展批评。每名党员自我批评后,党支部书记和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其他党员逐一对其开展批评。开展批评要本着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出以公心,开门见山、直面问题,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三是支部讲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后,党支部书记要对党员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作出讲评,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四是参会的党员领导干部点评。参会的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对会议进行点评,对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履职尽责、加强支部建设提出要求。会议结束前,党支部书记要作总结发言,表明整改态度,提出整改意见。

4.率先垂范,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县处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是党员队伍中平等的一员,要带头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不允许有超越制度约束的“特殊党员”。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要坚持党章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例外、不搞特殊,强化自觉、放下架子,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要根据所在党支部的安排,全面总结、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情况,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以实际行动带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开展。

机关各党支部(总支)在2月17日,上午12:00前将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情况(含电子版)及影像资料上报卫群大厦1209机关党委。同时报送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及发言提纲。

纪 委     联系人:周德兵   联系电话:67179261

人事局    联系人:时军昌   联系电话:67179417

机关党委  联系人:唐  晖   联系电话:67179639

 

中共郑州市纪委郑东新区工作委员会      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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