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66454757/2015-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 发布机构:二七区法制办 | 关 键 词:水务,生态 | |
| 文 号:二七政〔2015〕2号 | 成文日期:2015-02-09 | 发布日期:2015-02-11 |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二七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2月9日
二七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5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市河流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2014〕47号)、《郑州市都市区生态水系全面提升工程规划》及《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城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2015〕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结合我区实际,制定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城市河流清洁行动,突出截污治污和河流两岸生态建设,让市民享受生态水系整治成果。
二、主要目标
(一)2015年春节前,落实“水长制”、“河段长制”责任制,对辖区内贾鲁河和金水河等河道进行集中整治和加强监管,实现“水清河美”的目标。
(二)水清:即河道有水面,水质达到四类以上,无污水、无漂浮物、无异味;河美:即河道管理范围内及堤外50米范围内无违章建筑、无垃圾、无枯树枯杂草,景观绿化管理规范有序。
三、主要任务
(一)水源调度。目前辖区内有熊尔河、金水河二个分水口,根据郑州市生态水系规划,配合市水务局做好对我区的二个分水口水源调度工作。
(二)河道沿线实现污水零排放。2015年1月底前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所有排污口污水不入河。2015年6月底前,彻底完成截污治污任务。
(三)沿河两岸环境整治及违章建筑拆除。春节前清除垃圾、拆除河道管理范围内影响城市行洪、河道景观改造的违法违章建筑。
四、实行“水长制”、“河段长制”责任体制
推行“水长制”、“河段长制”管理体制是我区网格化管理的扩展和延伸,是生态水系管理的重要抓手。
由区农委负责人担任水长,具体负责协调市水务局及水源单位辖区两条河道水源调度,确保供水。
辖区内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担任河段长,承担排污口封堵、沿河环节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具体工作任务。
相关部门按照政府职责分工履行工作职责,做好执法监管、行业指导、整治等工作。
五、相关部门职责
区农委:负责协调我区贾鲁河和金水河水资源统一调度、河道清淤和水系统提升工作,做好河道的工程设施、绿化美化及林木花草管护工作。负责我区建成区外贾鲁河和金水河河道雨水口排污的排查和动态管理。
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我区建成区内金水河和熊尔河河道雨水口排污的排查和动态管理。负责督促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负责排水管网清淤工作,禁止向生态水系河道、市政雨污水窨井倾倒垃圾。负责排查建成区内雨水管道内擅自接入污水管道的情况,做好建成区内污、雨水分流改造建设工程。所有涉河工程必须做好导流设施,不能因施工影响供水。
区环保局:依法加强区域内贾鲁河、金水河和熊尔河环境监管,对违法超标排放的单位进行依法处理。加强水质监测,定期通报监测数据。指导乡镇办做好污水治理工作。依法加强辖区内工业、企业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区爱卫办:负责生态水系周边垃圾点的督导工作。
区发改统计局:负责生态水系建设、运行管理及截污工程项目的核批。
区财政局:负责生态水系建设、运行管理及截污工程项目的核批、资金保障,生态水系排污口财政扣款资金管理工作。
区建设局:负责对城区涉及雨、污水管网的城市工程建设所有施工项目现场排污口的排查治理工作。所有城区内涉及河道工程必须做好导流设施,不能因施工影响供水。
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生态水系建设用地以及截污治理工程项目用地手续的申报工作。
各乡镇办:负责辖区河段排污整治、环境整治的常态管理。建立定期对辖区河段进行巡查的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排污口封堵、沿河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整治、违章建筑拆除等具体工作。
六、处罚措施
(一)所有污水禁止向河道排污,依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郑州市生态水系截污治理工作的通知》(郑办〔2011〕50号)文件规定,发现一处排污口罚款200万元,由区财政直接向排污口所在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扣款。
(二)不得有积存垃圾,对不能限期清理的,按10倍标准进行有偿清运,由区财政直接向垃圾所在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扣款。
(三)违章建筑限期拆除,实行考核、通报。
(四)涉河工程必须做好导流措施,不能因施工阻断生态供水。
七、督导考核
区委、区政府建立“水长制”、“河段长制”目标考核办法,纳入区政府目标考核范围,由区生态水系水清河美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采取现场督查、专项查办、明察暗访、集中验收等常态方式,强化截污治污、垃圾清运、违章建筑拆除等督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其结果与所在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评先表彰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