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53192/2015-0005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公告 | |
文 号:北办[2015]6号 | 成文日期:2015-02-12 | 发布日期:2015-02-1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2-12 | 废止日期:2015-12-31 |
北下街街道办事处201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各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管政办明电【2015】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现制定北下街街道办事处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管政办明电【2015】13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管办〔2015〕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整改安全隐患,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北下街街道办事处成立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滕方炜
副组长:唐立峰
成 员:马柏煜 李晓寒 陈 浩 刘智强
赵晨亮 刘士彬 曹振国 吴亮军
赵慧青 关晓红 张瑞颖 陈 思
周树荣 巴俊州 孟 康 闫 红
张 敏 麻 杰 董 飞 张 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安全生产办公室,由刘智强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落实。(值班电话:66210077)
三、工作职责
1、办事处安全办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有关
应急救援预案;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2、办事处安全办全面落实辖区生产经营单位、社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也要落实各自所辖区域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
3、办事处安全办及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社区要积极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活动。
4、辖区各有关单位、各社区要积劝阻违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到办事处安全办,由办事处安全办统一汇总上报区有关职能部门。
5、各有关单位、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全面清理辖区可燃物、易燃物。
四、坚决打击非法行为
(一)严把“三关”。一是入市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可疑车辆和人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品进行查扣,集中进行销毁,严防不合格烟花爆竹流入我辖区。二是上市关。辖区内批发企业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必须是具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C、D级烟花爆竹产品;禁止销售的烟花爆竹包括:1、A级、B级烟花爆竹;2、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3、燃放是主体定向升空的烟花爆竹。三是经营关。所有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营人员必须受过专门培训,经营产品必须是符合郑州市允许经营的品种。
(二)严查“三违”。一是严查违法行为。凡涉及到群众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包括非法运输、储存、生产等行为,依照法律从重、从快处理。二是严查违纪行为。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要依法以规严肃处理。三是制止违规行为。各级各部门发现市民违规购买、燃放不合格产品,有权利和义务进行制止,对零售不合格烟花爆竹的小商贩要及时举报。
(三)严打“三非”。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协调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充分发挥联合执法的作用,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在新闻媒体上播出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对经查实的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
五、强化应急救援,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各社区、辖区各有关单位要制定完善烟花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巡逻和值守,增强主动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社区、各单位要落实值班人员,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点时段,及时处置由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事故和突发险情。社区医疗服务站做好应急救护准备。
六、工作要求
1、各社区及辖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社区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优势,责任落实到网格责任人,确保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安全经营。
2、各社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入户宣传,普及烟花爆竹安全常识,提高居民安全意识,要把办事处《致辖区居民的一封信》送到居民家中,并在每个楼院进行张贴,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郑州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3、即日起各有关单位、各社区对各自所辖区域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情况,要在每天下午16:00时前上报办事处安全办,由安全办统一汇总后上报区有关单位;对新发现的要随时上报,以便办事处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联系,采取措施。
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