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5-00001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投资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5-02-12 | 发布日期:2015-02-1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审报〔2015〕7号
被审计单位: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审 计 项 目:荥阳市沛公路打通及过水涵洞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荥阳市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4年11月24日至2015年1月19日,对荥阳市沛公路打通及过水涵洞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荥阳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荥阳市沛公路位于荥阳市服装产业园区内,南起建设路,北至上高路。该工程于2010年4月已开工建设,由于沛公路北段原始地貌有一条东西走向自然沟,原道路设计全长705.66米,实际完工全长524.5米,此次审计为2010年建设沛公路未完工程,南起自然沟,北至上高路。实际完工全长160米,总宽25米,其中:混行车道宽15米,两侧人行道各宽5米。混行车道路面结构总厚45.6厘米,其中:基层采用500px厚12%石灰土和375px厚水泥粉煤灰稳定碎石;0.6厘米厚沥青下封层;面层采用150px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和100px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人行道铺装荷兰砖,基层采用375px厚石灰土。排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式钢筋混凝土管道。过水涵全长37.61米,为双孔钢筋砼箱涵。
(二)合同签订及履约情况
2011年9月27日,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荥阳市市政公司签订市沛公路打通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为3060000元。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开工日期为2011年10月9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6月9日。
2012年6月30日,由相关单位组成验收小组,对过水涵洞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的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反映了工程竣工决算情况,但存在有工程决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工程决算造价多计工程价款580627.44元。
荥阳市沛公路打通及过水涵洞工程报审决算总造价3590776.09元,其中:沛公路打通工程决算总造价1387430.81元,过水涵洞工程决算总造价2203345.28元。
审定决算总造价3010148.65元,其中:沛公路打通工程决算总造价1236175.47元,过水涵洞工程决算总造价1773973.18元。
审减工程决算造价580627.44元,其中:沛公路打通工程审减151255.34元,过水涵洞工程审减429372.1元。报审决算部分不符合《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及相应费用定额、《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荥阳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预结算基准价格信息》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责令改正。
四、建议
加强对工程投资管理的学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荥阳市审计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