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73581084/2015-0001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须水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须政〔2015〕7号 | 成文日期:2015-02-15 | 发布日期:2015-02-1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2-15 | 废止日期 |
各行政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须水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须水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五年二月十五日
须水街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为做好辖区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一)危险化学品事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二)烟花爆竹事故。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等事故。
(三)建筑施工事故。建筑施工单位在建筑施工、房屋拆除等活动中发生的坍塌、高处坠落、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等事故。
(四)经营场所事故。商(市)场、宾馆、饭店、文化娱乐、体育健身、洗浴等经营单位发生的爆炸、火灾、触电等事故。
(五)特种设备事故。生产经营单位所属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发生的燃爆、火灾、泄漏、高处坠落等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响应级别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一)出现下列情况为Ⅰ级响应:
1、安全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造成1亿元(含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2、超出省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出现下列情况为Ⅱ级响应:
1、安全生产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机10—2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50—100人中毒,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2、超出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设区的市行政区,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指挥机构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三)出现下列情况时为Ⅲ级响应:
1、安全生产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2、超出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或者发生跨县(市)、区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业和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3、需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安全生产事故。
(四)出现下列情况时为Ⅳ级响应:
安全生产事故已经危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等。
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指挥
(一)成立须水街道办事处救援指挥部
成立须水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各村(社区)、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处置组成员。总指挥由须水街道党工委常务副书记乔宏伟、须水街道党工委第一书记牛宏浩、办事处主任孙涵担任,副总指挥由办事处班子成员以及须水派出所治安大队指导员郭立军、须水卫生院院长左瑛担任;成员由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办事处部门中层以及二级网格长、各村(社区)安监员、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救援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救援处置工作组
(1)现场抢险救援组
组 长:来海华、朱明宇、谷郁岭、郭松林、曹洋、王国杰、宋瑞军及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包村领导
副组长:韩浩、党伟、赵永刚、王楠、闫志强以及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书记、主任
成 员:安全办、城建办、创建办、计生办、执法中队全体人员、各村(社区)安全员以及二三级网格长、事故单位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现场抢险救援,紧急情况处置,协调指挥事故单位疏散人员,关停设施,积极配合消防、安监等有关部门工作。
(2)治安管理组
组 长:孔令岳、王振鹏、郭立军
副组长:邢建喜、马卫强
由平安中心、安监办、派出所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人员由平安中心、安监办、派出所抽调人员组成。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张学峰、马新全、何明哲、李炜、左瑛
副组长:马秀琴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有关医院进行现场抢救伤员和后续治疗工作,人员由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及所在二三级网格、须水卫生院抽调医护人员组成。
(4)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尚群、王斌伟
副组长:张瑞环、刘丽君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安排;负责现场抢险资金需要、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人员由党政办、后勤管理科、服务保障科、财政所、民政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5)善后处理及信访稳定组
组 长:李尚群、孔令岳、王振鹏、孟建民以及事故发生所在村(社区)包村领导
副 组 长:邢建喜、肖广鹏、张永生、涉及村(社区)书记、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处理善后事宜。主要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医疗费用支付和补偿、赔偿等问题,并做好伤员和伤员家属的稳定工作,人员由社保所、信访办、工会等部门人员组成。
(6)信息新闻组:
组 长:宋冰
成 员:郭青青
由党政办、安监办、宣传科、城建办负责事故抢险救援情况、信息等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认真接待新闻媒体,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人员由党政办、安监办、宣传科、城建办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7)通讯联络组
组 长:乔明峰
副 组 长:岳振坤
成 员:陈瑞轩、当日值班人员
由陈瑞轩跟随指挥部发布现场指令,值班人员负责及时向有关人员传达指挥部的安排部署。
四、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事故单位、所在村(社区)及时报告街道党政办和安全办(党政办电话:67811601、安监办电话:67199855)。
(三)党政办和安全办立即按程序报告街道分管领导、包村领导和主要领导。
(四)由党政办和安全办按照街道党工委和应急救援指挥部指示,及时报告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
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
街道党政办、安全办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街道党工委同意后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成立救援处置工作组,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必要时提请上级政府调集驻地武警、军队参加抢险救援;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六、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它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本预案管理单位为街道安全办,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三)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须水街道办事处
二○一五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