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67513/2015-0014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州市中原区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消防安全 | |
文 号:林山寨政文〔2015〕13号 | 成文日期:2015-03-02 | 发布日期:2015-03-02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2015-03-02 | 废止日期:2015-03-09 |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林山寨街道“平安”3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村),辖区单位:
为切实做好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街道决定,自3月2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在辖区内组织开展“平安”3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平安”3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小组,办事处主任侯慧芳为组长,副科级干部李明展为副组长,安监办主任、各社
区(村)主任为成员。专项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范围
1.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2.烟花爆竹储存点、销售点和集中燃放区域以及“孔明灯”生产、销售点。
3.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点)。
4.高层建筑、地标性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5.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
6.党政机关,广播、电视、金融、交通和通讯枢纽等重点单位以及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
三、工作方法
(一)层层动员部署。各社区(村)对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于全国“两会”召开前,督促辖区单位立即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灭火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集中组织“零点”夜查。3月3日、5日晚,各社区(村)要配合公安派出所统一开展清查行动,重点对烟花爆竹、“孔明灯”销售、燃放区域,高层建筑、建筑施工工地密集区域,重要的文物古建筑、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等开展检查,严惩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损坏消防设施、违章动用明火、违规留宿人员、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等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三)严管烟花爆竹和大型活动。针对辖区内节日期间举办的焰火晚会、灯会、庙会等群众性活动,各社区(村)要设专人对现场进行监护,在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要派出专人现场守护,死看死守,督促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广泛开展网格化排查。各社区(村)和巡防保安队员等基层防控力量,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对居民小区、楼院进行全面清查,组织居民家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五)部署开展针对性集中整治。各社区(村)要针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尤其是还未拆迁改造完毕的攻坚村以及回迁区、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对辖区内“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开展滚动式排查整治,逐一登记造册,彻底澄清底数。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普遍性问题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全力防范动态性火灾隐患。
(六)持续深化消防宣传。各社区(村)要以宣传烟花爆竹、“孔明灯”火灾危险性和安全燃放知识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消防提示送平安”活动,迅速掀起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引导公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各社区(村)网格长和消防志愿者要深入社区和居民楼院,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七)强化执勤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全国“两会”期间,社区加强对集中燃放点、重点时段、重点场所排查,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八)全程督导推动责任落实。街道“平安”3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小组对各社区(村)“平安”3号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将迎来又一个高峰,焰火晚会、灯会、庙会等群众性活动十分频繁,火灾危险性进一步加大,加之全国“两会”也将在元宵节前后开幕,各界新闻媒体广泛关注,在此期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大的社会影响。各社区(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清查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社区网格长要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各社区(村)要加大对辖区单位和九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失控漏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督促整改,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
林山寨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