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2015年度区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71125/2015-000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二七区财政局关 键 词:通知,公告,采购,二七区,采购目录,限额标准
文    号:二七政文〔2015〕17号成文日期:2015-03-02发布日期:2015-03-02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2015-03-02废止日期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二七区2015年度区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二七区2015年度区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二七区2015年度区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区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区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财政性资金)采购本《目录》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必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二、本《目录》是区各采购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之一。各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本《目录》范围以内及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均应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按类别和项目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三、区各采购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各项制度,对应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任何单位不得通过化整为零、分解整体项目、增加采购批次等手段规避集中采购和公开招标采购;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区监察部门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监督;区审计部门把政府采购作为日常审计的一项内容,加强对区各采购单位的审计监督。

附件:二七区区级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2015年3月2日

 

附件
  • 二七区2015年度区级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2.doc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