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去年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之一,郑州市统计局创新并实施《周工作日志》管理考核制度,加强机关管理,改变工作作风,得到了组织人事部门的肯定,取得了明显成效。新年伊始,郑州市局进一步完善该制度,制定了《郑州市统计局周工作日志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更加注重细化考核办法、强化监督管理及考核结果的应用。
《实施细则》规定,《周工作日志》考核以个人填报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为主要考核内容,按量化计次的形式,采取定期随机抽检、不定期检查和群众监督举报三种方法。明确对不按时填报《周工作日志》或记录事项不完整、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说明的,计入缺报记录;强调将《周工作日志》管理考核作为部门和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结果纳入部门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每年缺填记录累计超过2人次(含)或有记录不实、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为鼓励先进,要求局考核办每月汇总周工作日志考核情况,对周工作日志每月评出优秀人员(10名)在全局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