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官庙街道办事处“平安”3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索 引 号:739094164/2016-000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中原区三官庙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5-03-04发布日期:2015-03-0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三官庙街道办事处“平安”3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办事处决定,自3月2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办开展“平安”3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平安”3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指挥部,由街道办事处主任樊志锋任指挥长,办事处副主任赵嵩鹏、副科级干部陈绍娥任副指挥长,各科室、社区(村)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各社区(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范围


1.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

2.烟花爆竹销售点和集中燃放区域。

3.高层建筑、地标性建筑和在建工程施工工地。

4.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九小”场所。

三、工作方法

    (一)层层动员部署。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要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等形式,对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社区(村)要于全国“两会”召开前,分别组织本社区召开会议,督促立即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自纠,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加强灭火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二)严管烟花爆竹和大型活动。要严格排查大型活动,对节日期间举办的群众性活动,各社区(村)要及时介入,严格排查。要强化现场监护,在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段,各社区(村)开展流动巡逻;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要派出专人现场守护,死看死守,督促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监督检查违规销售燃放“孔明灯”行为,安监办、经发办、城管科、城建科、社事办等相关科室,要分工协作,加大对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等行为的检查力度,该清理、该取缔、该拘留的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清理、取缔、拘留。

(三)广泛开展网格化排查。办事处相关科室和各社区(村)成立联合检查组,对辖区重点部位、要害单位进行“实名制”排查,集中整治火灾隐患。各社区(村)等基层防控力量,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对居民小区、楼院进行全面清查,尤其是组织居民对阳台和楼道内积存的易燃物进行清理,积极开展居民家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活动,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

(四)部署开展针对性集中整治。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要针对辖区内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尤其是还未拆迁改造完毕的攻坚村以及回迁区、拆迁居民临时安置点等消防安全薄弱区域开展集中整治,对辖区内“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屋开展滚动式排查整治,逐一登记造册,彻底澄清底数。要加大对违章建筑和违法行为查处力度。针对人员密集场所锁闭安全出口、堵塞安全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等普遍性问题,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要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全力防范动态性火灾隐患。

(五)持续深化消防宣传。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要以宣传烟花爆竹、“孔明灯”火灾危险性和安全燃放知识为重点,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种形式,集中开展“消防提示送平安”活动,迅速掀起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引导公众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和消防志愿者要深入居民楼院,大力宣传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知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六)强化执勤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全国“两会”期间,各社区(村)要合理安排人员值班,把检查人员部署到集中燃放点和重点时段、重点场所,加强对重点保卫单位、群众活动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的熟悉训练,强化现场监督守护,提高应急处置水平。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要深入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居住建筑等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完善灭火救援预案。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灭火救援预案和社会力量联动机制,科学指挥,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七)全程督导推动责任落实。办事处将派出专人,对各社区(村)“平安”3号行动进行督导检查。

四、整治措施

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市政府相关规定,始终坚持“零容忍”,从严从重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凡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开业前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者,配合上级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2.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或数量不足的,一律责令其整改。

3.凡损坏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责令其限期整改。

4.凡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立即责令整改。

5.凡人员密集场所违规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拆除的,及时上报。

6.凡公共娱乐场所消费人员超过核定人数,以及营业时间超过凌晨2时的,应责令其整改,拒不整改者要及时上报。

7.凡大型群众性活动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责令停止举办,立即疏散现场人员,并配合上级部门对组织者予以行政拘留。

8.凡违规留宿人员的,立即予以清理。

9.凡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报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挂牌督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将迎来又一个高峰,群众性活动十分频繁,火灾危险性进一步加大,加之全国“两会”也将在元宵节前后开幕,各界新闻媒体广泛关注,在此期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极易造成大的社会影响。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尤其是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清查整治行动摆到重要位置,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安监办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协调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各相关科室、各社区(村)要加大对列管单位和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失控漏管。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督促其整改,始终保持高度重视。

(三)严明责任,狠抓落实。对行动期间开展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以及重点区域的巡防看守,要实行“实名制”,谁检查、谁负责,谁看护、谁负责。专项行动期间,凡工作落实不力,被上级督察发现的,要严格实施事前追究;凡发生火灾事故的,要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行动期间,各社区(村)要于每日下午4时前上报《三官庙办事处“平安”3号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全国“两会”结束1日内上报行动总结。

 

 

 

 

                                                                                                                                            三官庙街道办事处

                                                                                                                                                                  201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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