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47082/2015-001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人事任免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 关 键 词:人事任免 | |
文 号:登文广党字〔2015〕3号 | 成文日期:2015-03-02 | 发布日期:2015-03-05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佩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文松民同志任组织机构人事科科长,兼组织干事;
吴少敏同志任宣传管理科科长,兼宣传干事,试用期一年;
王秋丽同志任行政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李晓明同志任法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陈少锋同志任绩效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志远同志任统战干事,试用期一年;
杨德慧同志任纪检监察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阳同志任计财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王莹同志任产业发展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延峰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耿慧璋同志宣传管理科科长职务;
文松民同志政工科科长职务;
张佩函同志绩效办主任职务;
吴少敏同志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杨德慧同志法制科副科长职务;
李晓明同志产业发展科副科长职务;
王秋丽同志行政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二○一五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