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爱卫办关于开展集中防制越冬蚊蝇活动的通知

索 引 号:71563404X/2015-000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爱卫办关 键 词:上爱卫办〔2015〕2号
文    号:上爱卫办〔2015〕2号成文日期:2015-03-06发布日期:2015-03-0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上街区爱卫办关于开展集中防制越冬蚊蝇活动的通知

峡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做好今年的蚊蝇防制工作,预防虫媒传播疾病的发生流行。经研究决定,利用惊蛰前后越冬蚊蝇即将活动的时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防制越冬蚊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调查准备阶段(3月6日—14日)

调查摸底工作。首先要根据蚊蝇越冬形态的特点,确定越冬蚊蝇防制的重点场所。我区蚊类主要以成虫越冬,少数蚊种以卵越冬,如白纹伊蚊,主要存在小型积水容器中,无水也可存活;蝇类主要以成虫和蛹越冬,蝇蛹主要存在于孳生物及其周边的泥土或覆盖物下面,如垃圾房(箱)、垃圾中转站(处理场)、公厕,农村的户厕、牲畜棚、粪堆、垃圾填埋点等场所;蚊蝇成虫越冬环境必须具备适宜的温度和湿度,相对封闭的空间,空气流动小等条件,主要藏匿在居民区地下室(车库)、人防工事、地窖;有暖气的房间、日光温室、花房;室外公共环境的涵洞、各类窨井、下水道、废弃的矿井等场所,气温回暖后居民区楼道也是防制重点。

各办事处(乡镇)、社区(村)要做好对上述重点场所越冬蚊蝇的摸排统计(附件1),汇总后报区爱卫办备案备查。

(二)集中防制阶段(3月15日—22日)

1.清除孳生地。各有关单位要根据越冬蚊蝇孳生特点,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针对上述重点场所开展越冬蚊蝇孳生地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清除积存垃圾和腐败物,清理垃圾容器边角,搞好厕所卫生,消灭卫生死角,翻盆倒罐清积水,同时修缮和增设防蚊蝇设施。

2.药物消杀。各部门要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场所实际情况采用合理的消杀方法。人防工事、地下室、涵洞、地窖等处可采用烟熏,根据容积每5-10米燃放一个烟熏剂;室内蚊、蝇成虫可使用5%奋斗呐(稀释100倍)或各类气雾杀虫剂杀灭。对废弃的矿井、下水道、窨井等可采用烟雾机进行熏杀。对非市场化服务区域越冬蚊蝇防制难度较大的场所可聘请专业化的消杀公司进行有偿服务。

(三)灭效考评阶段(3月23日-31日)

1.爱卫办自行组织对本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于3月25日前将统计表(附件2)和总结材料报区爱卫办。

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办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把环境卫生整治、消灭蚊蝇孳生场所和消杀越冬蚊蝇工作任务分解到位、经费拨付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指导到位、检查监督到位,确保工作实效。

(二)科学消杀、注重实效。要结合辖区特点和虫害情况,根据越冬蚊蝇孳生和栖息场所的不同特点,采取有效的针对性杀灭措施。药物配比严格按照药物使用说明配制,具体施工要求按照技术操作规范进行,重点消杀区域不留死角,确保灭效。

(三)规范操作,预防事故。施药时要注意用药安全,做好个人防护,严防中毒事件发生。尤其针对下水道、雨污水窨井、涵洞等特殊部位在使用烟熏和烟雾机熏杀时,防止沼气等可燃气体爆燃所引发事故的发生。

附件:1.郑州市2015年越冬蚊蝇本底调查统计表

      2.郑州市2015年越冬蚊蝇防制工作统计表

 

 

郑州市上街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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