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文物遗〔2015〕49号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登封城隍庙大殿及东、西廊房保护维修方案的批复》(豫文物保〔2015〕15号)转发给你局,请严格按照批复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后方案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10日

郑文物遗〔2015〕49号
登封市文物管理局:
现将《河南省文物局关于登封城隍庙大殿及东、西廊房保护维修方案的批复》(豫文物保〔2015〕15号)转发给你局,请严格按照批复要求,组织有关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将修改后方案报我局核准后实施。
特此通知。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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