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15-00025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应急管理 | |
发布机构:商都路办事处 | 关 键 词:应急 | |
文 号:商都文〔2015〕18号 | 成文日期:2015-03-11 | 发布日期:2015-03-11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负责协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感染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医学观察;落实疫点、疫区处理等工作;开展有关样本的采集,及时送检;负责疫情个案报告的审核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与管理工作。 (3)建立紧急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储备消杀药品、抗病毒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等;3.卫生监督站职责(1)组织、协调疫情的调查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正面引导宣传,加强与其它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储备相应的防控物资。(2)对各社区和社区卫生所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救治、防控措施落实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4.农办职责在H7N9等疫情发生时,加大对活禽交易、家禽屠宰、家禽养殖的监测和控制,及时掌握禽流感病毒在动物群体中的来源、宿主范围、传播途径和危害程度;加强重点区域排查巡护,确保动物病死等异常情况即时发现、现场处置;加强信息沟通和联防联控。5.工商部门职责在H7N9等疫情发生时,加强市场监管,对集贸市场、超市活禽、畜及其产品和禽类经营场所加大检查力度,要严查活禽、畜及其产品和禽类经营主体资质与交易、检疫凭证,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6.社区职责各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加强疫情排查、防控和业务培训,成立一支疫情意识强、行动迅速、处置高效的应急队伍。同时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储备消杀,医疗救治等应急物资。 三、疫情的确认 以上级卫生监督部门的通知为准。 四、应急处置(一)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各单位要按照“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的原则和本预案职责分工,加强协调,依法落实防控措施。(二)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物资准备包括抗病毒药物、流感疫苗、消毒药品、耗材、消杀药械和防护用具等的储备。(三)上级部门通报疫情发生后,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卫生应急小组24小时待命;严格执行疫情信息“日报告”、“零报告”和“有事即报”制度。(四)接到疫情处置命令后,医疗救治组、消杀组、流调组等应急小组立即赶赴现场,做好防护的情况下优先对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和转诊,消杀组立即对现场进行消杀,同时流调组人员对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分析,流调组第一时间提出制定疫区和疫点划分范围。(五)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紧急采取关闭禽畜交易场所、对个体养殖户禽畜进行宰杀、对相关场所进行集中消毒等防控措施。(六)做好传染病宣传工作。办公室要做好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定期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让人民群众广泛了解,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搞好群防群控。 五、样本的采集与运送 商都路卫生监督站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本辖区疑似病例实验室标本采集相关工作。 六、应急反应的终止以上级卫生监督部门通知为准宣布终止本辖区应急反应。 七、激励机制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应急工作扎实的单位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调度、未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推诿扯皮,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预案的管理 本预案由商都路办事处传染病应急防控工作办公室制定发布,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九、附则 本预案由商都路办事处传染病应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商都路办事处传染病应急防控流调组人员名单 2.商都路办事处传染病应急防控医疗救治组人员 名单 3.商都路办事处传染病应急防控消杀组人员名单
附件1 商都路办事处传染病应急防控流调组人员名单 袁东魁 商都路办事处卫生监督站站长 13838186326 陈 岩 商都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13838566885 魏 茹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 13783527766 总联系人:袁东魁,商都路办事处卫生监督站站长, 0371-65670530
附件2 商都路办事处传染病应急防控医疗救治组成员 组 长 陈岩 成 员 魏 茹、张 红、任 萍、黄 丽、王改玲、 裴松涛、陈小平、王甜甜 总联系人 魏茹 13783527766
附件3 商都路办事处传染病应急防控消杀组成员 于顺江 五州汇富社区卫生所 王艳红 五州汇富社区卫生所 郭彦斌 小店社区卫生所 陈小青 小店社区卫生所 孙老广 榆林社区卫生所 荆学来 西刘庄社区卫生所 周延玲 南岗社区卫生所 张云峰 穆庄村卫生所 朱建国 穆庄村卫生所孙喜玲 白佛村卫生所总联系人:袁东魁,商都路办事处卫生监督站站长, 0371-65670530